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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中央官制

  三国为一过渡时代,亦东汉之残局,三国是继东汉而出现的时代称号,由于魏、蜀、吴三国鼎立而得名。三国始与公元220年魏国代汉,终于公元265年晋代魏。但史家往往以公元190年董卓挟汉献帝离开洛阳为三国上限,以公元280年晋灭吴为三国下限。三国官制和汉朝官制基本相同,沿袭了东汉官制的内容。各国间有因时制宜之措施,但变革不多,在原则上一切承袭东汉制度,而略有改变。
 
  ⒈曹魏中央官制
  曹魏的国家体制,脱胎于曹操所建魏国(指汉末魏王封国,不是后之曹魏)体制。曹丕称帝后,将魏王国官署与东汉的既有官署合并,产生了曹魏的国家体制,由于曹魏的建立系汉献帝禅让的结果,所以东汉官制的旧制基本得以保留。 
  魏国(公元220~265年),共46年,历五帝,魏武帝(曹操)、魏文帝(曹丕)、魏明帝(曹叡)、魏少帝(曹芳)、高贵乡公(曹髦)、魏元帝(曹奂)。
  ⑴曹魏之上公
  上公指位在三公以上的公。西汉时,有太师、太傅、太保,称为上公,而东汉上公则仅有太傅一人(钟繇、司马懿、司马孚等曾为太傅),但不常设,一般是皇帝初即位时,为总揽朝政才设。太傅即辅弼国君之官,作为重臣参与朝政,掌管全国的军政大权。董卓也称过太师,位在太傅之上。汉末别置大司马,位在三公上,大将军有时也位在三公上。
  三国时魏国,魏明帝(曹叡)即位后,任钟繇为太傅;高贵乡公(曹髦)即位后,拜郑冲为太保。
  曹丕代汉之前,控制中央军队的是中领军和中护军,都是丞相的属官,资深者可称“领军将军、护军将军”,负责统领武卫、中垒、骁骑、中坚、游击等新禁军。军队出征的时候,任命征东将军、征西将军、征南将军、征北将军统军,号四征,品秩相当与六卿(中二千石)。此时大将军官职保留,但是没有实际权力。魏文帝(曹丕)称帝后,以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为军队最高统帅,后又于大将军之上设大司马,大司马、大将军均位在三公之上,为上公。大司马掌武事;大将军掌征伐,其属有左右长史,左右司马,军师,从事中郎,参军,列曹掾属,舍人。大将军其属官主簿外尚有记室,列曹掾外尚有都督。 
  ⑵曹魏之三公
  曹魏以司徒、太尉、司空为三公,但都没有实际职权,在每月初一、十五奉诏入殿讲议朝政。也由于三公不再负责政务,所以汉朝策免三公以应天变的制度也在曹魏时期废除。三公均开府置官属,这些官员虽然没有实际职务,但是都是一时清选,可以参予朝廷事务的讨论,是官员升迁的很好的基础。 
  司徒:秦之丞相,西汉初,称丞相或相同,汉哀帝(刘欣)时丞相改称大司徒。汉光武帝(刘秀)即位,置大司徒官,后改称为司徒。汉献帝(刘协)时改司徒为丞相(曹操担任)。三国曹魏建国,再次设立相国,在汉丞相之下,钟繇和华歆担任过,曹丕代汉称帝后,改相国为司徒。三国后期,曹魏议封司马懿为丞相,被辞让,又议封相国,再次辞让。其子司马师也辞让相国。魏末司马昭为晋公时,也兼任相国,与曹操任魏公兼任丞相相仿。
  太尉:秦之太尉,汉武帝(刘彻)时罢太尉,始置大司马,并作为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的加官称号。汉光武帝(刘秀)即位,置大司马官,后改称为太尉。曹魏沿置。
  司空:秦之御史大夫。汉成帝(刘骜)时更名为大司空,汉哀帝(刘欣) 建平二年(前5年)复称御史大夫,元寿二年(前1年)仍改称大司空。汉光武帝(刘秀)即位,置大司空官,后改称为司空。汉献帝(刘协)时改司空为御史大夫。曹丕代汉称帝后,改御史大夫为司空。
  ⑶曹魏之官品制度(九品中正法)
  曹魏一改两汉用官员秩奉作为官阶的旧制,始创了品级制度,即官品;官职以品论高下,一直延续到清末。后官品与九品中正法的乡品一起作为魏晋时期门阀形成的根源。魏文帝(曹丕)称帝后,任命御史大夫华歆为司徒。宗室辅政为制度,尊亲辅政时,称大丞相,第一品;其他或设丞相,或设司徒,第二品,废置不定。 
  汉之官阶,仅称若干石,以秩禄多寡分高低。至魏始定品位,从第一品至第九品,共为九等,如三公、大将军开府者为一品官,金紫光禄大夫为二品,九卿为三品,御史中丞为四品,黄门侍郎五品,尚书郎六品,中书通事舍人七品,主书令史八品。魏创立九品中正选举制度亦与官品之制相配合,官品之制从此始。
  ⑷曹魏之封爵制度
  魏文帝(曹丕)黄初三年(公元222年)制定爵位等次,封爵所以优待宗室功臣,保存封建之名,无封建之实,皆食禄而不治事。封爵为王侯两等爵,分王、公、侯、伯、子、男,县侯、乡侯、都乡侯、亭侯、都亭侯、关内侯等爵。除了宗室封爵外,其余诸爵均无封地、也没有租税收入,史称虚封。虚封制度彻底结束了从周朝延续下来的分封制(封建制),除了西晋一度反其道行之外,此后历代均实行了虚封制度。
  曹魏唯宗室、前代宾(指逊位后的汉献帝及其后代)所封亲王、公爵、侯爵有封地。王国置相一人,第五品,相当于郡太守。王国其余属官有都尉(掌王国捕盗、驻军)、傅(职比朝廷太傅、保(职比朝廷太保)、友(掌规谏),以上均为第六品;长史(掌王府事务)、郎中令(掌王宫内务)、中尉(掌亲王卫队)、大农(掌财物),以上均为第七品;常侍(亲王随从)、侍郎(职比朝廷门下诸郎)、家令(掌奴婢)、诸杂署令,以上均为第八品;谒者(职比朝廷谒者)、大夫(职比朝廷门下诸大夫)、诸杂署丞,以上均为第九品。公国体制比王国,但是诸官的品级均有贬损。侯国相相当于县令。
  ⑸曹魏之尚书台
  尚书,秦属少府,为低级官员,在殿中主发布。秦及汉初与尚冠、尚衣、尚食、尚浴、尚席,称“六尚”。汉武帝(刘彻)建元四年(前137年),始设尚书四人,分掌四曹,开始分曹办事,尚书有实权,地位渐高。汉成帝(刘骜)时,置尚书五人(秩六百石),分掌五曹,职权始重。汉光武帝(刘秀)特别重尚书,将尚书分为六曹。汉灵帝(刘宏)时正式称为“尚书台”,政务悉归尚书台,各曹尚书地位更见重要。
  曹操取得东汉执政权力之后,罢三公官(司徒、太尉、司空),自任丞相、相国职以表明自身地位的崇高,但是他没有简单的恢复西汉时期的丞相制度,而是直接将东汉末的尚书台划转到丞相府官属序列。尚书台已正式脱离少府,成为全国政务的总汇。
  曹丕代汉称帝后,尚书不再是丞相属官,成为独立的政务机关。设尚书令一人(第三品),尚书左、右仆射各一人(第三品)。尚书令下设五曹,每曹设尚书一人(第三品)。㈠吏曹,掌官员迁调;㈡左民曹,掌人民户籍、税赋;㈢客曹,掌属国事务以及与东吴蜀汉的外交事务;㈣五兵曹(领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掌军官选任与军队训练;㈤度支曹,掌国库治事。各曹尚书之下设侍郎、郎中等官,有殿中、吏部、驾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库部、农部、水部、仪曹、三公、仓部、民曹、二千石、中兵、外兵、都兵、别兵、考工、定科共二十三郎,协助尚书分领诸务。魏明帝(曹叡)青龙二年(公元234年)时,吏曹尚书陈矫奏置都官、骑兵,合二十五郎。 
  五曹尚书,与一尚书令、两仆射,共称八坐。尚书台在东汉时已扩大组织,成为一个单独机构,但名义上仍属“少府”,至三国曹魏则完全独立与少府无关。
  ⑹曹魏之中书省
  汉武帝(刘彻)时进一步强化君权,以主管文书的尚书掌握机密要政。为便于出入后宫,用宦者担任,称为中尚书,简称中书,又因兼谒者之职,故又名中书谒者,其长官有中书令或中书谒者令、仆射。汉宣帝(刘询)时,弘恭为中书令、石显为仆射;汉元帝(刘奭)时,石显为中书令、牢梁为仆射,均专权用事,为朝臣所恶。汉成帝(刘骜)时废除由宦者担任中书之制,此后至东汉末,改以士人为尚书。尚书台独掌枢要,地位日益崇重。
  东汉末,曹操受封为魏王后,在建置魏国百官时,便设立秘书令、秘书丞,管理机要档案并起草文书,典尚书奏事。
  魏文帝(曹丕)黄初(公元220年)之初,改秘书令为中书令(以秘书右丞孙资为中书令),又置中书监(以秘书左丞刘放为中书监),并掌机密,中书令、中书监盖始於于此。中书令、中书监之下置通事郎、黄门郎若干人,掌起草诏命,原来由尚书郎担任的诏令文书起草之责,转由中书省官员担任。其官员由士人充任,与西汉时用宦者充任的中书不同。中书监、中书令的品秩虽低于尚书令、仆射,但与皇帝的近密程度过于尚书,故机要之权逐渐移于中书省,尚书台的地位因之削弱。中书令、中书监的官署称为中书省,于是中书省正式成立。
  中书省掌机密与草拟诏令,遇有机密事宜或紧急事务,中书省直接发出诏令交由负责处置具体国务的尚书省有关官员执行,权力日渐加重,魏明帝(曹叡)时号称“专任”。
  ⑺曹魏之侍中寺
  西汉之侍中,秩比二千石,属于少府,东汉沿置。职掌为侍从皇帝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皇帝外出,则侍从参乘。侍中或作为加官。汉灵帝(刘宏)熹平六年(公元177年)时,始置侍中寺,作为宫内侍从官的办事机构,仍隶属于少府,以侍中、给事黄门侍郎为长官,掌门下诸大夫、郎。
  曹魏以侍中为主官,第三品,置四人,以其中资历深的一人为祭酒。侍中同时也是加官的一种,作为加官授予的侍中没有人数的限制。侍中的主要职务就是陪侍皇帝左右,随时规谏得失,同时作为门下主官节制其他各类皇帝侍从。掌傧赞威仪,大驾出则次直侍中护驾,正直侍中负玺陪乘,不带剑,馀皆骑从。御登殿,与散骑常侍对扶,侍中居左,常侍居右。备切问近对,拾遗补阙。侍中还常代表皇帝与公卿辩论朝政,其地位虽然不高,但因接近皇帝,显得很重要。
  曹魏门下诸官有:散骑常侍,第三品。此官的前身是西汉的散骑、常侍和东汉的中常侍三种官职,曹魏合并为散骑常侍,置四员,年资深的为祭酒。散骑常侍也用为加官。此外,还有散骑侍郎、员外散骑常侍等,散骑侍郎4人,员外散骑常侍,无定员。
  曹魏官制的特点是将曹操秉政时期的“外重内轻”结构改变为“外轻内重”结构。由此,尚书台的权力由最高峰开始下滑,逐渐成为最高执行机关。侍中得以成为政治权力的中心。同时,中书省也建立起来,历经两晋、南北朝,在隋唐时期正式发展成为著名的三省六部制。
  ⑻曹魏之秘书监
  汉桓帝(刘志)延熹二年(公元159年)始置秘书监,属太常寺,典司图籍,后罢省。曹操受封为魏王后,初置秘书令、秘书丞,曹丕代汉称帝后,改为秘书监、左右丞,专掌艺文图书,下有秘书郎与校书郎。秘书监,第三品;秘书丞,第六品;秘书郎、校书郎,第八品。
  ⑼曹魏之九卿
  曹操建魏国之初,因为不能与天子匹敌,所以只设立六卿。曹丕称帝后,沿东汉制度置九卿。
  九卿为太常卿、光禄勋、卫尉卿、太仆卿、廷尉卿(蜀称大理)、大鸿胪卿、宗正卿、大司农卿与少府卿。属於太常之五经博士,魏增为十九人,太史令丞之下魏增设中郎、待诏与灵台丞。其他列卿如执金吾,将作大匠等,皆与汉同。
  曹魏九卿与汉朝相比,除了职权大大缩小之外,最主要的变化是将光禄勋所属的文职侍从官全部改隶侍中,光禄勋仅仅管理武职侍从官。此外,曹魏非常重视屯田,在光禄勋诸中郎将之外特设屯田中郎将,下隶典农校尉、典农都尉分驻各地负责屯田事务。
  光禄大夫,在汉时属於光禄勋,秩比二千石,不过是皇帝的侍从。到曹魏时地位特别提高,并能比三公诸将军开府,有光禄大夫、左光禄大夫、右光禄大夫,号为三光禄,成为朝廷显职。又凡告老之重臣,还乡退休後,朝廷常赐以光禄大夫之名,以为荣宠。光禄大夫皆银印青绶,更有加赐金章紫绶者,则称金紫光禄大夫。
  曹操立曹丕为储的时候,任命他为五官中郎将,名义上是光禄勋属官,但以副丞相统领百官。曹丕称帝后废。
  给事中,第五品。西汉为加官,掌顾问应对,位在中常侍下;东汉废此官,曹魏复置,或为正员,或为加官,无定员。
  奉车都尉,掌乘舆车驾。驸马都尉,掌副马。骑都尉,掌羽林从骑,皆第六品。这三都尉在汉时均属光禄勋,曹魏却是加官。太中大夫、中散大夫、谏议大夫、议郎皆第七品。曹魏时均脱离光禄勋,改隶侍中,掌顾问应对。
  ⑽曹魏之御史台
  秦之御史大夫,两属官是御史丞和御史中丞。汉成帝(刘骜)时御史大夫更名为大司空,汉哀帝(刘欣) 建平二年(前5年)复称御史大夫,元寿二年(前1年)仍改称大司空。汉光武帝(刘秀)即位,置大司空官,后改称为司空。汉献帝(刘协)时改司空为御史大夫。曹丕代汉称帝后,改御史大夫为司空,仍以御史中丞为御史台长,督司百僚,有违法宪者,皆得纠弹。御史中丞下设有治书侍御史(掌律令)、给书执法御史、侍御史(掌奏劾)殿中侍御史(执法殿中),又辖有五都侍御史,分驻在洛阳、长安、谯城、许昌与邺城。
 
  ⒉蜀汉中央官制
  蜀汉(公元221~263年),共43年,历二帝,昭烈帝(刘备)、后主(刘禅)。
  蜀汉没有实行曹魏那种九品官制,因此官制与东汉相仿(可参见东汉中央官制)。由于昭烈帝(刘备)和后主(刘禅)对诸葛亮及其后继者的信任和依赖,蜀汉形成了以丞相、大司马、大将军等政府首脑执掌大权的体制;与曹操执汉政不同点在于诸葛亮等蜀汉政府首脑并无意取代君主的地位。另外就是蜀汉皇权受到削弱,权力集中在外朝官丞相、大司马等手中,与曹魏皇权集中内朝官(中书令、侍中)领政相异。
  蜀汉中央官制主要行政权力集中在丞相手中,建国之日起即以诸葛亮任之。丞相可以开府(即内阁)治理事务,丞相府作为全国的行政中枢,负责一切军政事务。府内编制属官有军师祭酒、前、后军师、长史、司马、从事中郎、主簿、参军、东曹掾、西曹掾、仓曹掾、令史,记室、门下督等。与东汉府官均由府主自行征辟不同,蜀汉丞相属官均由朝廷任命,成为实际上的朝臣。诸葛亮去世后,不再置丞相之职,以示诸葛亮无人可及之地位。以蒋琬为大司马领政,后任者费祎、姜维则任大将军之职,名号不一。
  置三公,用以位置勋旧大臣,没有实际权力,也不开府。
  置太常,但博士无专经,可能系蜀汉地僻人稀,缺少足够的经学之士。
  置卫尉、光禄勋、太仆、大鸿胪、大司农、少府等诸卿,但没有廷尉、宗正。蜀汉诸卿的官称沿用汉制,均不带卿字,与官署名一致。光禄勋设置五官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分领三署郎。另有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等。内朝官如散骑常侍,中常侍等均沿用东汉旧制,以宦官充任,与曹魏任用士人为内朝官不同,说明蜀汉的内朝官不如曹魏重要。这与蜀汉以丞相、大司马等开府领政,皇权受到削弱、外重内轻的政治格局是相应的。
  置尚书台,尚书仆射一人,不分左、右,也不分曹属办事,尚书郎唯有吏部、选曹、左选、右选、度支等,较曹魏简略。这是因为蜀汉军政事务集权于丞相府有关,蜀汉的行政中心是丞相府而不是尚书台,丞相府属官如长史、司马等实际代替了尚书台属官的职务。
 
  ⒊东吴中央官制
  吴国(公元222~280年),共59年,传四帝,吴长沙恒王(孙策)、吴大帝(孙权)、吴废帝(孙亮)、吴景帝(孙休)、吴末帝(孙皓)。
  东吴的中央官制与曹魏、蜀汉相仿。东吴置丞相,名义上也是百官之长,但实际上是仅仅管理例行政务,往往不参与重大政务的决策。东吴丞相设置于吴末帝(孙皓)宝鼎元年(公元266年),一度分置为左丞相和右丞相。丞相属官有军师、长史、掾等。
  东吴的三公,废置不常,除授因人而异。吴景帝(孙休)废司空改置左右御史大夫,至孙皓登位,复置司空。吴末帝(孙皓)建衡三年(公元271年)置太尉,宝鼎三年(公元268年)以丁固为司徒,以孟仁为司空。东吴三公的特点是司徒与丞相并置而不治民、太尉不领军、司空不视土木事,这个特点可以说是后世以三公为虚衔的开端。
  东吴政治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是大司马、上大将军、大将军等内朝将军,这些将军外则领军,内则领政,是事实上的宰相。吴大帝(孙权)黄武七年(公元228年)置大司马,黄龙元年(公元229年)以陆逊为上大将军,诸葛瑾为大将军,赤乌九年(公元246年)分置左、右大司马,并置上大将军、大将军。
  孙权初置奉常,吴大帝(孙权)黄武四年(公元225年)改太常,太常置博士。东吴初置郎中令,后改光禄勋,有三署中郎将,领三署郎,还有羽林督、绕帐督、帐下右部督,皆领卫兵。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少府诸卿建置均与魏、蜀同。东吴在屯田各郡置典农都尉,统辖属县,职如太守。典农都尉掌管军粮,不属于大司农。这不同于曹魏制度。孙权初年设左节度,专掌军粮会计。
  门下官吏:散骑常侍,给事黄门侍郎、散骑侍郎等设置略与曹魏同,但地位不甚重要。
  尚书台:分选曹、户曹、左曹、贼曹等四曹,可见东吴尚书职任较曹魏为轻。
  中书官吏:中书监、中书令、仆射、丞、郎、令史等。
  御史台:设御史中丞,督军粮御史及监农御史;又置中执法,左右执法各一人,在殿中察举违法行为,也称侍御史。
  宫官:有大长秋,设置略如曹魏制。又有太子太傅、少傅。黄龙元年(公元229年)置左辅、右弼、辅正、翼正等都尉,为太子四友。又有太子宾客及率更令、中庶子、庶子、辅义都尉、右部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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