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五个王朝,合称为“北朝”。五朝在北中国统治的时间近200年(公元386~581年),其官制基本上沿袭了魏晋以来的旧制。北魏政权是由鲜卑族拓跋部贵族建立的,最初他们依照本族传统设置八部大夫,分管政事;又设三十六曹尚书分理各种政务。太和中,魏孝文帝对北魏官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他依照南朝职官体制对北魏官制作了较大的调整。魏孝文帝(拓跋宏)的政治改革,促进了南北文化的交流和融合。 |
北朝(公元439年~589年)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共统治的时间近200年,其官制基本上沿袭了魏晋以来的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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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官秩和勋爵 |
北魏在魏晋官阶分为九品即九等的基础上又把每品分为正、从两种,成为十八等;自正四品以下,每品又分上下阶,这样总共三十等。北魏定爵位为王、公、侯、伯、子、男六等。北周无“王”,为五等,皆加“开国”。北魏官员原无俸禄,反而助长贪污之风。孝文帝依官品级制定了百官俸禄。 |
北齐以绢定俸禄,而以帛、粟、钱发放。 |
北周依《周礼》以“命”计官阶。第一品为九命,最高。依次类推,第九品为一命,最低。这时期的爵位制度很繁杂。北周以谷定禄,以年成好坏决定颁发数量,遇凶年即全部停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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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北朝之北魏、东魏、西魏中央官制 |
北魏(公元386年~534年),凡149年,历15帝,道武帝(拓跋珪)、明元帝(拓跋嗣)、太武帝(拓跋焘)、南安隐王(拓跋余)、文成帝(拓跋濬)、献文帝(拓跋弘)、孝文帝(拓跋宏)、宣武帝(元恪)、孝明帝(元诩)、幼主(元钊)、孝庄帝(元子攸)、长广王(元晔)、节闵帝(元恭)、后废帝(元郎)、出帝(元修)。 |
东魏(公元534年~550年),从北魏分裂出来的割据政权。历一帝,孝静帝(元善见)。 |
西魏(公元535年~556年),共15年,历三帝,文皇帝(元宝炬)、废帝(元钦)、恭帝(拓跋廓)。 |
北魏初年,朝仪典制尚不完备,设官分职,多沿晋代旧例。《魏书·官氏志》概括说:“魏氏世君玄朔,……掌事立司,各有号秩,及交好南夏,颇亦改创……余官杂号,多同于晋朝。” |
北魏统治集团是鲜卑族拓跋部的上层分子。他们既统治着鲜卑族人民,也统治其占领地区之汉族及其他各族人民,故官分南北两部,置两部大人以统摄之。魏太祖道武帝拓跋珪立国之初,沿其旧制分设南北两部,各置官属。《魏书·官氏志》说:“太祖登国元年(公元386年),因而不改,南北犹置大人,对治二部。是年置都统长,又置幢将及外朝大人官。其都统长,领殿内之兵,直王宫;幢将员六人,主三郎卫士,直宿禁中者。自侍中已下,中散已上,皆统之外朝大人,无常员。主受诏命,外使,出入禁中,国有大丧大礼皆与参知,随所典焉。” |
道武帝(拓跋珪)皇始元年(公元396年),始建曹省,备置百官,封拜五等。地方官如刺史、太守、县令、长已下,有设置不完备的,均补置。 |
北魏初设八部大人。《魏书·官氏志》说:“天兴元年(公元398年)十二月,置八部大夫、散骑常侍、待诏等官。其八部大夫於皇城四方四维,面置一人,以拟八座,谓之八国常侍。” |
这些都是皇帝下面的最高统治机构。天兴二年(公元399年),又设尚书36曹及诸外署,共360曹,每曹令大夫主之。大夫各有属官。这种制度时有改易,但36曹的设置比较固定。 |
道武帝(拓跋珪)天赐元年(公元404年)九月,设王、公、侯、子四等爵,废除伯、男两爵。封王10人,公22人,侯79人,子103人。王封大郡、公封小郡、侯封大县、子封小县。 |
至魏孝文帝太和中,王肃因父兄被南齐所杀而奔北魏,始为魏制官品百司位号,并自四品以下置“从”品。太和二十三年(公元499年),又于每品分上、下阶,《通典·职官一》载:“后魏置九品,品各置从,凡十八品,自四品以下,每品分上、下阶,凡三十阶。”其官制全部依仿南朝,直至北魏亡,未曾改易,南北文化也因此得到融合。 |
改革后,北魏中央主要职官设置如下: |
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位高不列品)。 |
二大,大司马、大将军(第一品)。 |
三公,太尉、司徒、司空(第一品)。 |
三省,中书省长官为中书监(从二品)、中书令(第三品)、中书侍郎(第四品)、中书舍人(第六品);门下省长官为侍中(第三品);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左右仆射。 |
《魏书·官氏志》叙述北魏官制的特点说:“前世职次皆无从品,魏氏始置之,亦一代之别制也。” |
关于监察职官,这一时期的御史台以御史中丞为其长官,惟北魏称御史中尉。监察官员的权力极大,所谓“自皇太子以下,无所不纠。”北魏时,御史中尉巡行时“与皇太子分路,王公百辟咸使逊避,其余百僚,下马驰车止路旁,其违缓者,以棒棒之。”可见震肃百僚的威势之大。御史中丞之下,晋代除设治书侍御史外,又设黄沙狱治书侍御史,掌管诏狱及廷尉处置不当之事。此外还有殿中侍御史、符节御史及分曹治事的侍御史等。 |
北魏后期,权臣专政,特设一些官号,以表尊崇。例如以尔朱荣为“天柱大将军”之类,已非常制,不加细叙。末年分裂为东西两部(东魏、西魏)之后,其官制大体仍如北魏统一之时,更易很少。北魏以后的东魏、西魏、北齐官制大体相因袭。西魏末年,苏绰等依《周礼》六官制度拟定改革官制计划,至北周方才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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⒊北朝之北齐中央官制 |
北齐(公元550年~577年),共享国28年,历6帝,文宣帝(高洋)、废帝(高殷)、孝昭帝(高演)、武成帝(高湛)、后主(高纬)、幼主(高恒)。 |
北齐官制,基本上仿照北魏,只有台省位号与南朝略有差别。《隋书·百官志》说:“后齐(即北齐)官制,多循后魏(即北魏)。” |
中枢最高官置有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位拟上公,非勋德崇者不居;二大(大司马、大将军),典司武事;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废帝(高殷)乾明中(公元560年)又置丞相。武成帝(高湛)河清中(公元562~565年)分左右丞相,各置府僚。 |
行政机构设尚书省,置令、左右仆射。又置录尚书一人,位在尚书令之上,职掌与令同,但不负责纠察。下置吏部、殿中、祠部、五兵、都官、度支等6尚书。尚书省的属官又有左、右丞。左丞掌吏部、考功、主爵、殿中、仪曹、三公、祠部、主客、左右中兵、左右外兵、都官、二千石、度支、左右户17曹,又主管辖台中事。有违失者,兼纠骏之。右丞掌驾部、虞曹、屯田、起部、都兵、比部、水部、膳部、仓部、金部、库部十一曹。也管辖台中,但不负责弹劾。6尚书分统列曹。吏部、三公二曹置郎中2人,其余各曹1人,共郎中30人。 |
门下省,掌献纳谏正,及司进御之职。置侍中,给事黄门侍郎各6人,录事4人,通事令史,主事令史8人,统摄六局;领左右局,掌知朱华阁内诸事;尚食局,总知御膳事;尚药局,总管御药之事;主衣局,掌管御衣玩弄之事;斋帅局,负责铺设洒扫之事;殿中局,掌管驾前奏引行之事,制请修补,耕种则进耒耜。 |
秘书省,典司经籍,置监、丞各1人,郎中4人,校书郎12人,正字4人。又统领著作省、郎2人,佐郎8人,校书郎2人。 |
集书省,掌讽议左右,从容献纳。置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备6人,谏议大夫7人,散骑侍郎6人,员外散骑常侍20人,通直散骑侍郎6人,给事中6人,员外散骑侍郎120人,奉朝请240人。又领起居省,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散骑侍郎,通直散骑侍郎各1人,校书郎2人。 |
中侍中省,掌出入门阁。置中侍中2人,中常侍中、给事中各4人。又置中尚药典御及丞,中谒者仆射各2人。中尚食局,典御、丞各2人,监四人。内谒者局,统、丞各1人。 |
此外,又有御史台,掌察纠弹劾;都水台,掌诸津桥;谒者台,掌诸吉凶公事,导相礼仪事;卫尉寺,掌禁卫甲兵;大宗正寺,掌宗室属籍;太仆寺,掌诸车辇、马、牛、畜产之属;大理寺,掌决正刑狱;鸿胪寺,掌蕃客朝会、吉凶吊祭;司农寺,掌仓市薪菜,园池果实;太府寺,掌金帛府库,营造器物;国子寺,掌训教贵族之子;长秋寺,掌诸宫阁;将作寺,掌宫廷营造;昭玄寺,掌佛教事宜。北齐也设九卿,其职掌略如前代。 |
北齐还特置“行台”,这是在国都以外的中央机构,有令、仆射及尚书郎、丞,均随权制而置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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⒋北朝之北周中央官制 |
北周(公元557年~公元581年),共25年,历五帝,孝闵帝(宇文觉)、明帝(宇文毓)、武帝(宇文邕)、宣帝(宇文贇)、静帝(宇文衍)。 |
北周官制,刻意仿古,效《周礼》六官之制。《周书·文帝纪下》说:“西魏恭帝三年(公元556年)春正月丁丑,初行《周礼》,建六官。……初太祖(即宇文泰)以汉魏官繁,思革前弊,大统中,乃命苏绰、卢辩依周制改创其事,寻亦置六卿官,然为撰次未成,众务犹归台阁。至是始毕,乃命行之。” |
苏绰死於西魏文皇帝(元宝炬)大统十二年(公元546年),而六官(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的实施在恭帝三年(公元556年),已在苏绰死后十年之久了。西魏恭帝(拓跋廓)三年十月,宇文泰也病死。第二年(公元557年),西魏为北周所代,宇文泰子孝闵帝宇文觉即位,但六官制度,还是被宇文泰的子侄们继续保持下来,一直到隋文帝(杨坚)代周称帝(公元581年),恢复汉魏官制,才算结束。 |
西周的六官制度,是适应西周当时的社会制度,即奴隶主对奴隶专政的一种制度。西周的太宰,最初本职是宰牲官之长。在殷代之初,伊尹以滋味干汤,后来做了宰相。西周也以太宰为宰相。太宰的本职,实际就是周天子的宫内大臣或奴隶总管。只有在周天子下了“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的命令之后,太宰才有权总摄五府,变成冢宰。所谓“五府”,是指地官司徒府、春官宗伯府、夏官司法府、秋官司寇府、冬官司空府而言。五府都得接受冢宰的命令,冢宰就由宫内大臣或奴隶总管变成而和后世内阁首相相似了。这套西周奴隶社会的官僚体系,宇文泰本想原封不动地把它搬到自己的政权中,这自然会碰到一些困难,所以北周的统治者没有机械地袭用《周礼》的六官制。例如军队的建设,六军禁卫和府兵制度,并没有因实行周官制而打乱,又如地方官制自总管、刺史、郡守、县令至党正、里长等一套组织也依旧原封不动地保存下来。 |
北周初年,以天官冢宰总领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五官,形成五府总于天官的格局。这样一来,朝廷的军政大权便都集中于天官冢宰了。 |
北周武帝时,削夺了天官冢宰总领其余五官的权力,从而恢复和加强了君主专制统治。这时六官只是处理各自的日常政务,而朝廷大政便由皇帝亲信的官员来参预,《周礼》六官制度便只成了一个空架子。以后杨坚建立隋朝时,把这种形式也取消了。 |
北周初年,宇文护任太师,大冢宰,政自护出,军政大权都操在宇文护一人手里。这时“五府总於天官”,六官制还显不出它的弱点来。到了周武帝宇文邕亲政以后,情况就不同了。中央集权国家大权不容傍落,一切军政大权都得由皇帝直接操纵。於是,武帝杀掉宇文护,任其弟大司马齐王宇文宪为大冢宰。《周书·齐炀王宪传》载:“武帝以宪威名过重,终不能平,虽遥授冢宰,实夺其权也。” |
从大司马迁大冢宰,应该说是升了官,而传记说“实夺其权”,是因为大司马有军权,迁为大冢宰后,如果皇帝下“五官总於天官”的诏令,那就有宰相的实权,比大司马的权力更大。如果没有下“五府总於天官”的诏令,那末大冢宰只能算是宫内的大臣,不成为首相,只是有名无实的职官。 |
五府不总於天官,大冢宰没有实权,皇帝把国家的最高权力都掌握在自己手里。虽然日常性的政务工作仍由六官来处理,但大事的决策,则必须要与皇帝很接近的官僚才能参预。这样,天官的御正大夫,“任总丝纶”,就成为中书监、令之任了。纳言大夫,出入侍从,就成为门下待中之任了。春官的内史,由于“朝政机密,并得参详”,地位也显得非常重要。北周后期,在中央政府的组织形式方面,表面上尽管是《周礼》一套六官制度,实际却是沿袭魏晋以来所形成的三省制度。 |
通过西魏、北周这次中央政府机关的官制改革,说明了《周礼》那套六官制度是行不通的。在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里,三省制度终於取代了复古色彩浓厚的六官制度。但是,这次官制改革对后来的一些封建王朝,还是有一定影响的。譬如唐代的尚书六部天官吏部、地官户部、春官礼部、夏官兵部、秋官刑部、冬官工部,还可以看出和北周六官制度的继承关系。这种尚书六部制度便被固定下来,直至清末才完全废除。 |
北周官制比较完备,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六卿”及其属官上、中、下大夫,上、中、下士之官。官阶不叫“品”,而叫“命”。仿“九品”而定“九命”之制,“一命”最下、“九命”最尊。“九命”官制创始於西魏,《周书·文帝纪》云:“魏废帝三年(公元554年)春正月,始作九命之典,以叙内外官爵。以第一品为九命,第九品为一命。改流外品为九秩,亦以九为上。” |
北周承西魏之制,每命再分为二,《通典·职官》云:“后周制九命,每命分二,以正为上,凡十八命。又行五等封爵:王、公,正九命;侯,正八命;伯,正七命;子,正六命。禄制以石为准,如公为万石;上大夫四千石;下士为一百二十五石。” |
北周行“府兵制”,确立军职名号。以12大将军领24军府,上统於“八柱国”。府兵制影响及於隋唐。勋官之号有柱国大将军,上大将军,大将军,上开府仪同大将军,开府仪同大将军,上仪同大将军,仪同大将军。 |
戎官之号有: |
骠骑大将军、车骑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 |
前将军、后将军、左将军、右将军、 |
征东将军、征西将军、征南将军、征北将军、中军将军、 |
平东将军、平西将军、平南将军、平北将军、 |
镇军将军、抚军将军、冠军将军、辅国将军、镇远将军、建忠将军、中坚将军、宁朔将军、 |
宁远将军、扬烈将军、伏波将军、轻车将军、宣威将军、明威将军、襄威将军、厉威将军、 |
威烈将军、讨寇将军、荡寇将军、荡难将军、殄寇将军、殄难将军、扫寇将军、扫难将军、 |
旷野将军、横野将军、虎威将军、虎牙将军。 |
部门 |
官名 |
官阶 |
属官 |
三公 |
太师 |
正九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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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傅 |
正九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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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保 |
正九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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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孤 |
少师 |
正八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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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傅 |
正八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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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保 |
正八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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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卿 |
天官府大冢宰 |
正七命 |
诸上大夫,正六命 |
地官府大司徒 |
正七命 |
诸中大夫,正五命 |
春官府大宗伯 |
正七命 |
诸下大夫,正四命 |
夏官府大宗马 |
正七命 |
诸上士,正三命 |
秋官府大宗冠 |
正七命 |
诸中士,正二命 |
冬官府大宗空 |
正七命 |
诸下士,正一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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