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公元420年~589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段分裂时期,由公元420年刘裕篡东晋建立南朝宋开始,至公元589年隋灭南朝陈为止。该时期上承东晋、五胡十六国,下接隋朝,南北两势虽然各有朝代更迭,但长期维持对峙,所以称为南北朝。南朝(公元420年~589年)包含宋、齐、梁、陈四朝;北朝(公元439年~589年)则包含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和北周五朝。 |
南朝(公元420年~589年)之宋、齐、梁、陈,偏安江左,建都建康(今南京市),共统治时期共170年,虽然更替频繁,但官制大体沿用魏晋之旧。 |
南朝宋、齐、梁、陈四朝虽各有不同,但增设官额,以及虚立官名以安置功臣、贵戚、豪门的情况则是一致的。当时各朝政府中的共同弊病是官员偏多、人浮于事。朝臣、镇将相互扯皮,矛盾日益加深,造成统治基础不稳固,使得权臣趁机夺取君权,改朝换代,这就是四朝都成为短命王朝的原因之一。 |
这段时期是中国职官制度从三公九卿制向更高级的三省六部制演进的过渡时期。在这百多年里,中国大部分时间处于分裂、割据和战争的状态,因此各个王朝的职官设置就有许多不同,而且为了适应战争的需要,原来一些正规职官或撤消、或空有虚名,而一些临时性的“职务”反倒发挥了重要作用。这就造成这一时期职官设置的纷繁复杂。尽管如此,这一时期职官制度的主流还是与秦汉一脉相承的。 |
自西晋至南朝,或设丞相,或设司徒,废置不一,但若要总揽朝政大权,必须加有“录尚书事”的头衔才行,否则只是赠官,并无实权。朝廷又有“八公”,即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它们是为了尊崇士族望重之人的荣宠性虚衔。此外又有“位从公”。凡骠骑、车骑等将军及光禄大夫等,若有“开府仪同三司”的头衔,都属于位从公。这时期,中书省的中书监、令仍掌管草拟诏令、策划国政,位尊权重。由于中书省权势日重,对皇权专制的威胁渐大,于是晋时将侍中寺改为门下省,并且扩大其长官侍中的权力,使它参予朝政,“备切问近对,拾遗补阙”,以此来限制中书省的权力,互相箝制。此时尚书台作为执行机构,其组织愈加完备,分工也更为细密了。在朝廷不设“录尚书事”时,则以尚书令为尚书台长官,与中书令、侍中共同参预朝政。其下有左右仆射等官。西晋时,尚书台曾设置吏部、三公、客曹、驾部、屯田、度支等六大曹,以后又有一些增减,至东晋时成为吏部、祠部、五兵、左民、度支五大曹,每曹各设尚书为其长官。西晋时又置小曹三十余,设尚书郎二十余人,分曹主事;东晋以后逐渐省并,以三、四个小曹为一部,或五部、或六部不定。 |
南朝时,改尚书台为尚书省。总之,这一时期是三省开始形成和进一步发展完善的时代。在这一过程中,它们之间的权限、分工也是逐渐趋于严密的。由于三省权力的扩大,原秦汉以来的九卿职权多被侵夺,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卿的职权已有很大变化,有的只徒具虚名,有的则从中央执行机构一落而成为某一方面的具体服务机构了。例如:光禄勋原是皇帝的侍从武官长,握有兵权,西晋时称光禄卿,只有空名了,以至“不复居禁中,又无复三署郎,唯外宫朝会,则以名到焉。”北齐时光禄卿成了安排筵席的衙门了。 |
官秩和勋爵,南朝有“遥带”做法,即文武京官多遥带一郡县官,并不到任,只是从该郡县领取俸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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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南朝之宋中央官制 |
南朝之宋(公元420年~479年),共历九位帝王,武帝(刘裕)、少帝(刘义符)、文帝(刘义隆)、太子(刘劭)、孝武帝(刘骏)、前废帝(刘子业)、明帝(刘彧)、后废帝(刘昱)、顺帝(刘准)。 |
刘宋官制,大体如晋,中枢设太宰(即古之太师)、太傅、太保,称“三公”,第一品。刘宋时官品(第一品至第九品)与禄秩之制同时并用。 |
三公之下置相国,其位极尊,刘宋仅以少数权臣(如萧道成)充其任。又别设丞相一员,宋孝武帝(刘骏)初年,以南郡王义宣充其任。此外,还设太尉、司徒、司空,合称“三司”。“三司”位居第一品,职掌同於前代。又有大司马,大将军,均属第一品。 |
刘家在军事上所设置的将军名号较多,因为当时争战频繁,军事占首要地位,所有身任要职的多半带将军称号,但并不一定统兵,只是为了提高其地位而已。至於出任地方军政长官的,自然更不例外。这种将军以征(如征东、征西、征南、征北),镇(如四镇),安(如四安),平(如四平)为序,最贵者为征东、征西,特别尊贵的就再加“大”字,称某某大将军。若单称大将军,则必是把持朝政最有实力的权臣。另外还有一些杂号将军,如骠骑将军、车骑将军、中军将军、镇军将军、抚军将军、前后左右将军等号,则是加给其他官员的。 |
军职以外,便是三省官制。 |
尚书省:南朝刘宋时,改尚书台为尚书省。设尚书令一人,第三品,任总机衡。左右仆射各一人,第三品。此外,还有吏部、祠部、度支、左民、都官、五兵六尚书,均第三品。下设二十曹,由仆射及六尚书分领。左仆射领殿中、主客二曹;吏部尚书领吏部、删定、三公、比部四曹;祠部尚书领祠部、仪曹二曹;度支尚书领度支、金部、仓部、起部四曹;左民尚书领左民、驾部二曹;都官尚书领都官、水部、库部、功论四曹;五兵尚书领中兵、外兵二曹。 |
中书省:有中书令一人,中书监一人,均为第三品。中书侍郎四人,第五品。刘宋初年又置通事舍人四人,而中书侍郎的职责减轻。舍人直阁内,其下有主事,宋用文吏充其任。 |
门下省:有门下侍中四人,第三品,掌奏事,直侍皇帝左右,应对献替。御驾出,则正直一人负玺陪乘。殿内门下众事皆由其执掌。给事黄门侍郎四人,第三品。与侍中俱掌门下众事。 |
此外,又有秘书监、秘书丞、秘书郎,御史中丞、治书侍御史、侍御史等官,所掌如前代。 |
刘宋统治地区在我国南方,与少数民族关系较为密切,故特设统治各族之郎将校尉,例如“平越中郎将”(治广州)、“南蛮校尉”(治襄阳)、“南夷校尉”(治宁州)等官。 |
部门 |
官员 |
品级 |
备注 |
三公 |
太宰(太师) |
第一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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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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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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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 |
司徒 |
第一品 |
太尉管军事、司徒管民事、司空管水土 |
太尉 |
司空 |
二大 |
大司马 |
第一品 |
大司马管军事、大将管征伐。大司马有时与太尉并置,其权之轻重因人而异。 |
大将军 |
相府 |
相国 |
第一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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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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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进 |
特进 |
第二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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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省 |
尚书令 |
第三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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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仆射 |
第三品 |
仆射分左右,分管诸曹。 |
尚书 |
第三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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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丞 |
第六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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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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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书省 |
中书监、令 |
第三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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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书侍郎 |
第四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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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书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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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下省 |
侍中 |
第三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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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骑常侍 |
第三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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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南朝之齐中央官制 |
南朝之齐(公元479年~502年),共历八位帝王,高帝(萧道成)、武帝(萧赜)、郁林王(萧昭业)、海陵王(萧昭文)、明帝(萧鸾)、东昏侯(萧宝卷)、和帝(萧宝融)。 |
南朝之齐中央官制比刘宋较为繁密。其官品也用九品制(但州刺史乃称“二千石”)。 |
中枢机构设“尚书台”,有尚书令一人,第三品,总领尚书台二十曹。为内台主,若无令,则以左仆射为台主,与令同。左仆射领殿中、主客2曹;吏部尚书一人,第三品,领吏部、删定、三公、比部四曹;度支尚书一人,第三品,领度支,金部、仓部、起部4曹;左民尚书一人,第三品,领左民、驾部2曹;都官尚书一人,领都官,水部、库部、功论四曹;五兵尚书,领中兵、外兵二曹,祠部尚书领祠部、仪曹二曹,与右仆射通职,不俱置;另有起部尚书,若有建筑宫庙时临时设置,事毕即罢。此外,还有左右丞各一人,为第六品。 |
自令、仆以下七尚书二十曹各置有郎中,又有武库令一人(属库部),车府令一人(属驾部),公车令一人,大官令、丞各一人,大医令、丞各一人,内外殿中监各一人,内外骅骝厩丞各一人,材官将军一人,司马一人(以上均属起部或属领军)。 |
武职官有领军将军,中领军;护军将军、中护军。诸将军皆敬重领、护两将军。但诸王为将军,道路相逢,则领、护必须让道。其下置长史、司马、五官、功曹、主簿等。自两晋以来称领、护二将军、左右二卫将军、骁骑将军、游击将军为六军;前军将军、后军将军、左军将军、右军将军为四军;屯骑、步兵、射声、越野、长水为五校尉;此外,还有虎贲中郎将,冗从仆射、羽林监、积射将军、疆弩将军、殿中将军、员外殿中将军、殿中司马督、武卫督军、武骑常侍等。自二卫(即左右二卫将军)、四军、五校尉以下,称为“西省”,而散骑为“东省”。 |
萧齐东宫置官也颇为详密:除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太子詹事外,还有太子率更令、太子家令、太子仆、太子门大夫、太子中庶子、太子中舍人、太子洗马、太子舍人。以及太子左右卫率、太子翊军、步兵、屯骑三校尉、太子旅贲中郎将、太子左右积弩将军、太子殿中将军、员外殿中将军、太子仓官令、太子常从虎贲督等。 |
部门 |
官员 |
品级 |
备注 |
尚书省
或称
尚书台 |
录尚书事 |
第三品 |
特命,不常置 |
尚书令 |
第三品 |
总管尚书台二十曹 |
左、右仆射 |
第三品 |
无令时,则以左仆射为主官。 |
吏部尚书 |
第三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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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支尚书 |
第三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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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民尚书 |
第三品 |
仆射分左右,分管诸曹。 |
都官尚书 |
第三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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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郎 |
第三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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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兵尚书 |
第三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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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部尚书 |
第三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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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部尚书 |
第三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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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丞 |
第六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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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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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曹均郎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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⒊南朝之梁中央官制 |
南朝之梁(公元502年~557年),共历四位帝王,梁武帝(萧衍)、梁简文帝(萧纲)、梁元帝(萧绎)、梁敬帝(萧方智)。 |
萧梁官制,初行九品制,大体如宋、齐。萧梁模仿古制,行封爵,在诸王之下,设公、侯、伯、子、男之爵。 |
梁代官制,也以品级与禄秩并行。梁武帝(萧衍)御定:一品秩万石,第二、第三为中二千石,第四、第五为二千石。后又定为十八班,以班多者为贵,如丞相、太尉等为十八班;吏部尚书等为十四班。又定郡守及丞,各为十班;县令、长七班。除此之外,有设“蕴位”、“勋位”之制。至于军职则更为复杂,单将军之称就有125号,后又增加109号。此后合并为240号,分为四十四班,在边疆地区又设将军125号,分为二十八班。其制至为繁芜、混乱。 |
梁武帝(萧衍)天监七年(公元508年),定十八班之制,以班多为贵;同班者,以居下为劣。天监年间,又重定九品与禄秩之制,规定一品之秩为万石;二、三品为中二千石;五、六品为二千石。两种制度同时并行。其中枢机构主要官员有: |
⑴尚书省:置尚书令1人(十六班);左、右仆射各1人(十五班);又置吏部、祠部、度支,左户、都官、五官六尚书各1人(十四至十一班);左、右丞各1人(九至八班),又有吏部、删定、三公、比部、祠部、仪曹、虞曹、主客、度支、殿中、金部、仓部、左户、驾部、起部、屯田、都官、水部、库部、功论、中兵、外兵、骑兵等郎共23人。令史120人,书令史130人。尚书省出纳王命,敷奏万机。尚书令统领尚书省。仆射为尚书副令,又与六尚书分领诸曹,尚书令阙,则左仆射为省主。祠部尚书不常置,以右仆射主其事。若左、右仆射并阙,则置尚书仆射,以掌左事,置祠部尚书,以掌右事。但是,尚书仆射、祠部尚书均不常置。另有起部尚书,在营造宗室时设置,事毕则省,把起部诸事分属都官、左户两尚书。左、右丞,辅佐尚书令、仆射处理尚书省诸事。左丞掌台内,分职仪、禁令、报人章、督录近道文书章表奏事,并纠察不法官吏。右丞掌台内藏及庐舍、各种器物、督录远道文书章表奏事。 |
⑵门下省:置侍中4人(十二班),给事黄门侍郎4人(十二班),掌左右侍从,摈相威仪,尽规纳谏,纠正违阙,监合尝御药,封玺书。侍中功高者,在职一年,诏加侍中祭酒,与侍郎功高者1人共掌禁令,统公车、太官、太医等令及骅骝厩丞。 |
⑶中书省:置中书监1人(十五班),中书令1人(十三班)。掌出纳帝命。侍郎4人,功高者1人,主省内事。又有通事舍人,主事令史等员。通事舍人以前都是入直阁内,至萧梁用人特别慎重,选官注重才能,不限资历,常以他官兼领。其后除通事,直称中书舍人。 |
⑷集书省:置散骑常侍4人(十二班),通直散骑常侍4人(十二班);员外散骑常侍,不定员;散骑侍郎、通直郎各4人。又有员外散骑侍郎、给事中、奉朝请、常侍侍郎,掌侍从左右,献纳得失,处理奏闻文书,如有不同意见,可随时封驳。常侍功高者1人为祭酒,与侍郎功高者1人共掌禁令,纠察违法事项。 |
⑸秘书省:置秘书监1人(十一班),秘书丞1人(八班),秘书郎4人,掌国家之典籍图书。著作郎1人,佐郎8人,掌国史、起居注。著作郎又称为大著作,萧梁初年,周舍、裴子野,皆以他官兼领之。又有撰史学士,兼管史书。 |
⑹御史台:萧梁初建,置御史大夫(十一班)。梁武帝(萧衍)天监元年(公元502年),改称御史中丞,置1人,专掌督察百官违法行为。自皇太子以下,凡在宫门行马违法者,御史中丞均可纠察并弹劾之。尚书令、仆射、御史中丞,均给威仪10人,以示恩宠,以重其职,属官有治书侍御史2人,对第六品已下有弹劾权,分统侍御史。侍御史九人,分居各曹,纠察不法。殿中御史4人,负责禁宫之内的保卫工作。又有符节令史员。 |
⑺国学:置祭酒1人,博士2人,助教10人,太学博士8人。又有额外博士员。梁武帝(萧衍)天监四年(公元505年),置五经博士各1人。梁武帝(萧衍)欲招徕后进,选用俊才,规定不限贵贱,寒门子弟可引进五馆,不拘人数。大同七年(公元541年),国子祭酒到溉等又上表建议立正言博士1人,位同国子博士,并置助教2人。 |
⑻各寺卿 |
宋、齐中枢,不设“卿”号。梁武帝(萧衍)天监七年(公元508年),模仿古制,设春、夏、秋、冬之卿。以太常为太常卿,加置宗正卿,以太司农为司农卿。这三卿称为春卿。又加设太府卿,以少府为少府卿,加置太仆卿,这三卿称为夏卿。以卫尉为卫府卿,廷尉为廷尉卿,将作大匠为大匠卿。这三卿称为秋卿。以光禄勋为光禄卿,大鸿胪为鸿胪卿,都水使者为太舟卿。这三卿称为冬卿。这十二卿均置丞及功曹、主簿。 |
太常卿:职比金紫光禄大夫,统领明堂、二庙、太史、大祝、廪牺、太乐、鼓吹、乘黄、北馆、典客馆等令丞,以及陵监、国学等。又置协律都尉、总章校尉监、掌故、乐正,以掌乐事。太乐又有清商署丞,太史别有灵台丞。 |
宗正卿:位视列曹尚书,主管皇室外戚之籍,以宗室子弟任其职。 |
司农卿:位视散骑常侍,主农功仓廪,统领太仓,导官,籍田,上林令,还负责乐游,北苑丞、左右中部三仓丞,荚库、荻库、箬库丞,湖西诸屯主。梁武帝(萧衍)天监九年(公元510年),又置劝农谒者,位视殿中侍御史。 |
太府卿:位视宗正,掌金帛府帑。统领左右藏令。上库丞,掌太仓、南北市令。 |
少府卿:位视尚书左丞,置材官将军、左中右尚方、甄官、平水署、南塘邸税库、东西冶、中黄、细作、炭库、纸官、柒署等令丞。 |
太仆卿:位视黄门侍郎,统领南马牧、左右牧、龙厩、内外厩丞。又有弘训太仆,也置属官。 |
卫尉卿,位视侍中,掌宫门屯兵。卿于每月,丞于每旬巡行宫禁一次,纠察不法。统领武库令、公车司马令。又有弘训卫尉,也置有属官。 |
廷尉卿:萧梁初建时称为大理,梁武帝(萧衍)天监元年(公元502年)。改为廷尉,位视员外郎。以监东、西、中华门。 |
大匠卿:位视太仆,掌土木工程建筑。统左、右校诸署。 |
光禄卿:位视太子中庶子,掌宫殿门户。统领守宫、黄门、华林园、暴室等令。又有左右光禄,金紫光禄,太中,中散等大夫,无定员,用以安置疾老官员。 |
鸿胪卿:位视尚书左郎,掌助护赞拜。 |
太舟卿:萧梁初建时称为都水台,置使者1人,参军事2人,河堤谒者8人。梁武帝(萧衍)天监七年(公元508年),改称太舟卿。位视中书郎,居十二卿之末,掌舟航堤渠。 |
⑼宫官 |
萧梁宫官设置与前代略有不同。如大长秋,两晋为皇后卿,梁也设大长秋,但掌诸宦者,除专司宫闱之职外,并统领黄门,中署,奚官,暴室,华林等署。 |
太子太傅1人,位视尚书令,置少傅1人,位视仆射。天监初,又置东宫常侍,以散骑常侍兼领。 |
詹事,位视中护军,任总宫朝。太子两傅及詹事,各置丞,功曹,主簿。五官,家令,率更令,仆各1人。家令视通直常侍,率更,仆视黄门三等,皆置丞。梁武帝(萧衍)中大通三年(公元531年),因昭明太子妃居金华宫,又置金华家令。 |
部门 |
官员 |
品级 |
备注 |
尚书省 |
尚书令 |
十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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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仆射 |
十五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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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尚书 |
十四至十三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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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丞 |
九至八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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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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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下省 |
侍中 |
十二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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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书省 |
散骑常侍 |
十二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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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直散骑常侍 |
十二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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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书省 |
中书监 |
十五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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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书令 |
十三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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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省 |
秘书监 |
十一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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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必丞 |
八班 |
|
郎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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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寺 |
卿 |
十四至九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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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 |
祭酒 |
|
|
博士 |
|
|
助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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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学博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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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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⒋南朝之陈中央官制 |
南朝之陈(公元557年~589年),共历五位帝王,武帝(陈霸先)、文帝(陈蒨)、废帝(陈伯宗)、宣帝(陈顼)、后主(陈叔宝)。 |
南陈沿萧梁之官制,置相国,位在丞相之上。唯其官分“清”、“浊”二类。所谓“清”、“浊”,其概念与后世“清官”、“贪官”不同。 |
中枢机构中,丞相,太宰,太傅,太保,大司马,大将军均以为赠官。并定令:尚书置五员,郎21员。其余遵梁制,分十八班。自十二班以上均由皇帝下诏授予,上表启不必称姓。自十一班至九班,一切礼数循一等,又有流外七班,由寒微士人为之。先居流外,方得登上第一班。 |
国家政务归中书省。有中书舍人5人、领主事10人、书吏200人。如书吏不足,并取助书,分掌21局事,相当于尚书诸曹,均可称为上司,总管国内机要。尚书有时反得唯命是从。所以,被委为书吏的,往往擅权作威。 |
南陈行九品官阶制,并用禄秩,如相国,丞相,太宰,太尉等,秩万石,居第一品;尚书令,秩二千石,居第一品;中书监、尚书左右仆射、太子两傅等,秩中二千石,居第二品;中书令,侍中,吏部尚书,列曹尚书;太后卫尉,太仆,少府三卿及九卿,秩均中二千石,居第三品;秘书监,秩中二千石,居第四品;尚书左右丞,尚书,吏部侍郎,秩六百石,居第四品。其他各官有同秩不同品,也有同品不同秩,规定颇为细密。其他“又有戎号拟官,自一品至九品,凡二百三十七”。如镇卫,骠骑,车骑等三号将军,拟官第一品,比秩中二千石。军号均沿萧梁积习而略加改易其名。 |
封爵也有九等之差,例如郡王居第一品,秩万石;嗣王,蕃王,开国郡县公,居第二品;开国郡县侯,居第三品;开国县伯,居第四品,秩并中二千石;开国子,第五品;开国男,第六品,秩并二千石;汤沐食侯,第七品;乡,亭侯,第八品,秩并千石;关中、关外侯,第九品,秩六百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