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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行政区划(1)

  唐朝(公元618年~907年),是世界公认的中国最强盛的时代之一。唐高祖(李渊)于618年建立唐朝,以长安(今陕西西安)为首都。在其鼎盛时的公元7世纪,一度建立了南至罗伏州、北括玄阙州、西及安息州、东临哥勿州的辽阔疆域。在公元690年,六十七岁的武则天(武曌)改国号“唐”为“周”,一度迁都洛阳,史称武周,公元705年唐中宗(李显)恢复大唐国号,还都长安。唐玄宗(李隆基)开元年间国力达到极盛,安史之乱后日渐衰落,至唐哀帝(李拀)天祐四年(公元907年)灭亡。唐共历经23位皇帝,共290年。唐在文化、政治、经济、外交等方面都有辉煌的成就,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
  唐朝(公元618~907年),共290年。唐朝共传22帝,唐高祖(李渊)、唐太宗(李世民)、唐高宗(李治)、武则天(武曌)、唐中宗(李显)、唐殇帝(李重茂)、唐睿宗(李旦)、唐玄宗(李隆基)、唐肃宗(李亨)、唐代宗(李豫)、唐德宗(李适)、唐顺宗(李诵)、唐宪宗(李纯)、唐穆宗(李恒)、唐敬宗(李湛)、唐文宗(李昂)、唐武宗(李炎)、唐宣宗(李忱)、唐懿宗(李漼)、唐僖宗(李儇)、唐昭宗(李晔)、唐哀帝(李拀)。
 
  ⒈唐朝前期的州(或郡)领县制

  州制在中国实行了四百年左右,南北朝滥置州、郡,说明了州制的衰落。诚然,隋朝着力整顿,结束了滥置州、郡的现象,但也没有能够挽救州制。

  唐高祖(李渊)统一中国后,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改郡为州,依隋旧制,地方上实行以州领县制。州的长官称刺史。
  据《旧唐书 地理志》的记载,唐太宗(李世民)贞观十三年(公元639年)全国有三百五十八个州,一千五百五十一个县。
  唐玄宗(李隆基)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州为郡,改刺史为太守。
  唐肃宗(李亨)乾元元年(758年),复称州。
  因此,唐朝前期与隋朝一样,州、郡两名曾经迭相改用。州领县制,实施了一百三十四年,即从唐高祖(李渊)武德元年(公元618年)到唐玄宗(李隆基)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实行的州县制。郡领县制,实行了十六年,即从唐玄宗(李隆基)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到唐肃宗(李亨)乾元元年(公元758年)。
 
  ⒉政区单位“道”的设置
  唐太宗(李世民)贞观元年(公元627年),为整治地方行政区划,将州县大加合并。同时根据山川的自然形势,将全国分为十个道。这十个道的名称为: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淮南道、江南道、山南道、陇右道、剑南道、岭南道。政区单位“道”的设置,是我国疆域史上一个新的创举。唐初期的十道,只是一种地理区划名称,不设机构,道不设长官,只是随时派员进行巡视,与地方行政无关。道之下设州,州辖县。到贞观十三年(公元639年),十道统领州等三五十八,县一千五百五十一。
  唐中宗(李显)神龙二年(公元706年),始设十道巡察使。
  唐睿宗(李旦)景云二年(公元711年),改设十道按察使。
  唐玄宗(李隆基)开元二年(公元714年),又置十道按察采访处置使。开元十五年(公元727年)将十道增为十五道:将江南道分为江南东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将山南道分为山南东道和山南西道,以今四川和陕西两省的东境为分界地;将长安(今陕西西安市)周围若干州县从关内道分出,增设京畿道;将洛阳(今属河南)周围若干州县从河南道分出,增设都畿道。并设十五道采访处置使。到唐玄宗(李隆基)开元末年(公元740年),十五道统领府、州三百二十八、县一千五百七十三,此时,唐朝的疆域已超过汉武帝(刘彻)全盛时期。天宝末年(公元756年),令十五道采访处置使兼黜陟使。
贞观10道
开元15道
治所
所辖州府
关内道
关内道
京畿道
长安(陕西西安)
长安(陕西西安)
京兆府(长安) 凤翔府 安北都护府 单于都护府
坊州 丹州 邪州 泾州 陇州 宁州 庆州 娜州 定州
绥州 银州 夏州 灵州 盐州 丰州 会州 宥州 胜州
麟州 华州 同州 商州 邠州
河南道
河南道
都畿道
洛阳(河南洛阳) 汴州(河南开封)
洛阳(河南洛阳)
东都(洛阳) 河南府 汴州
孟州 陕州 虢州 汝州 许州 登州 蔡州 陈州 亳州
宋州 濮州 郓州 泗州 海州 兖州 徐州 宿州 沂州
密州 齐州 青州 棣州 莱州 
河东道
河东道
河中(山西永济)
河中府 太原府(北京)
绛州 晋州 隰州 汾州 慈州 潞州 泽州 沁州 辽州
蔚州 忻州 岚州 石州 朔州 云州
河北道
河北道
魏州(河北大名)
魏州 安东都护府 归义州 归顺州 夷宾州 青山州
怀州 卫州 相州 澶州 博州 贝州 洛州 磁州 凛州
邢州 赵州 冀州 深州 沧州 景州 德州 定州 祁州
易州 瀛州 莫州 幽州 涿州 檀州 妫州 平州 顺州
营州 燕州 威州 慎州 玄州 崇州 师州 鲜州 带州
黎州 沃州 昌州 瑞州 信州 
山南道

山南东道山南西道

襄州(湖北襄阳)
梁州(陕西南郑)
兴元府 江陵府 襄州 梁州 万州 
兴州 凤州 利州 通州 洋州 泽州 合州 集州 巴州
蓬州 壁州 商州 金州 开州 渠州 渝州 邓州 唐州
均州 房州 隋州 郢州 忠州 复州 硖州 归州 夔州
淮南道
淮南道
扬州(江苏扬州)
扬州 楚州 和州 濠州 寿州 光州 蕲州 申州 黄州
安州 舒州
江南道
江南东道江南西道黔中道
苏州(江苏苏州)
洪州(江西南昌)
黔州(重庆彭水)
苏州 洪州 黔州 常州 湖州 杭州 越州 明州 台州
衢州 信州 睦州 歙州 处州 温州 福州 泉州 建州
汀州 漳州 宣州 池州 婺州 虔州 抚州 吉州 江州
袁州 鄂州 岳州 潭州 衡州 澧州 朗州 永州 道州
郴州 邵州 连州 润州 辰州 锦州 施州 巫州 夷州
播州 思州 费州 南州 溪州 溱州 珍州 珜州
陇右道
陇右道
鄯州(青海乐都)
鄯州 安西都护府 北庭都护府
秦州 成州 渭州 兰州 临州 河州 武州 洮州 廓州
叠州 宕州 凉州 甘州 瓜州 伊州 沙州 西州
剑南道
剑南道
成都(四川成都)
成都府 悉州 恭州 保州 真州 霸州 柘州
汉州 彭州 蜀州 眉州 锦州 剑州 梓州 阆州 果州
遂州 普州 陵州 资州 荣州 简州 嘉州 邛州 雅州
黎州 泸州 茂州 翼州 涂州 炎州 彻州 向州 冉州
穹州 笮州 戎州 嵩州 松州 文州 扶州 龙州 当州
岭南道
岭南道
广州(广东广州)
广州 韶州 循州 贺州 端州 新州 康州 封州 泷州
恩州 春州 高州 藤州 勤州 桂州 昭州 富州 梧州
蒙州 龚州 浔州 宾州 澄州 绣州 象州 柳州 融州
邕州 贵州 党州 横卅 田州 严州 山州 峦州 罗州
潘州 容州 辩州 白州 牢州 钦州 禺州 滚州 汤州
岩州 古州 府州 粤州 芝州 爱州 长州 罐州 林州
景州 峰州 陆州 廉州 雷州 笼州 环州 崖州 儋州
琼州 振州 义州 窦州 万安州 郎茫州 郁林州 
平琴州 德化州 武峨州 福禄州 赤土国 丹丹国
安南都督
  唐肃宗(李亨)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又改设十五道观察处置使。
  至唐后期,全国已被划分成四十余道,每道皆置观察使,雄藩重镇则带节度使,不带节度使者则带都团练使或都防御使。关内、河南、河北要冲也遍置节度使。
 
  ⒊政区单位“府”的设置
  在唐代的行政区划中,不但有唐太宗李世民新开的“道”,还有唐玄宗(李隆基)新开的“府”。最早设府是在唐玄宗(李隆基)开元元年(公元713年),升国都雍州为京兆府,升陪都洛州为河南府。以后,设置和改置的府增多,成为唐朝行政区划中的一个重要的单位。府设置后,道下辖府、州,府、州下领县。
  综观唐代诸府大致可分为三类:㈠诸京都(包括陆续新建的陪都)和皇帝驻跸之地改置为府,以示不同于常州。如并州改置为太原府,荆州改置为江陵府。终唐之世,此类府有十个:京兆府(原雍州)、兴德府(原华州)、凤翔府(原歧州)、河南府(原洛州)、兴唐府(原陕州)、河中府(原蒲州)、兴元府(原梁州)、成都府(原益州)、太原府、江陵府。㈡在内地重要地区置都督府。都督制起自曹魏,当初专理军事,不涉民政;晋始兼任刺史;北周时改都督为总管。唐高祖(李渊)武德七年(公元624年)改称都督,兼理军民,都督府始成行政区划之一级,如扬州都督府、益州都督府。唐睿宗(李旦)景云初年(公元710年),有都督府二十四,分辖国内各州,惟畿内诸州不隶。但不久即以权重而废。㈢边地置都护府。都护之名起自西汉,当时在西域设有都护。唐太宗(李世民)贞观十四年(公元640年),唐朝政府在西州(即今吐鲁番)设置安西都护府,辖地包括天山北路和巴尔喀什湖以西至雷翥海(今中亚咸海)的广大地区。武则天(武曌)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唐朝政府于庭州(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设置北庭都护府,辖地包括天山南路和帕米尔以西地区。其后渐次增置,至唐中宗(李显)时共有六都护府:北庭都护府、安西都护府、安北都护府、单于都护府、安东都护府、安南都护府。
 
  ⒋唐朝中期的道制
  州制在中国实行了四百年左右,南北朝滥置州、郡,说明了州制的衰落。诚然,隋朝着力整顿,结束了滥置州、郡的现象,但也没有能够挽救州制。唐初,与隋朝一样,州、郡两名曾经迭相改用。但仍以州县制为主。不过,唐朝后期的最高行政区划不是州或郡,而是“道”了;宋朝的最高行政区划是“路”。“道”和“路”最初都是监察区的性质,然后转化为行政区。这表明中国的行政区划在唐宋王朝进入了道(路)制时期。该时期从7世纪初至13世纪后期,达六百多年。
  道的划分,开始并没有设置固定官员和办事机构,只是临时差遣官员前去巡察,且不一定按道的范围行使职权,属于监察区划,并非行政区划,有类西汉十三州刺史,并无地方行政实权。
  但是,经过唐中宗(李显)、唐睿宗(李旦)、唐玄宗(李隆基)的改置,诸道的范围渐成定制。每道设置巡察使、按察使、采访处置使、经略史、都防御史等官员,名称虽然不同,性质则一样,同为一种地方监察使,督察所属地方大吏之政绩,检举非法,三年一替,还有了固定治所,并定为常制。“道”成了州(府)以上的一级行政区了。唐道下辖府、州,府、州下领县。
  所以,从唐中宗(李显)神龙二年(公元706年)开始,唐朝行政区划实际上由唐初的“州(郡)—→县”两级制变成为“道—→州(府)—→县”三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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