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历史广场 灯下杂谈 关于本站 激情留言        
相关文章
秦朝地方官制
西汉地方官制
东汉地方官制
三国地方官制
两晋地方官制
南北朝地方官制
隋朝地方官制
唐朝地方官制
少数民族政权官制
五代十国地方官制
您的位置:首页 >> 历史广场 >> 秦汉三国 >> 正文
 
东汉地方官制

  东汉(公元25年~220年),又称后汉,是中国古代继西汉和新莽之后的又一个大一统王朝。公元25年,在绿林农民起义下,王莽政权被农民推翻。参加过绿林起义的西汉皇族刘秀重建汉朝,定都洛阳,史称“东汉”。刘秀就是汉光武帝。二十四史中的断代史——《后汉书》,即记载了上起光武帝,下至汉献帝的东汉一朝共196年历史。
  东汉(公元25年~220年),共196年,东汉十四位皇帝分别是:汉光武帝(刘秀)、汉明帝(刘庄)、汉章帝(刘炟)、汉和帝(刘肇)、汉殇帝(刘隆)、汉安帝(刘祜)、汉少帝(刘懿)、汉顺帝(刘保)、汉冲帝(刘炳)、汉质帝(刘缵)、汉桓帝(刘志)、汉灵帝(刘宏)、汉少帝(刘辩)、汉献帝(刘协)。
 
  ⒈东汉的司隶校尉
  东汉将首都(洛阳)所属之州三辅(京兆、左冯翊、右扶风)、三河(河东、河南、河内)、弘农七郡,设为司隶校尉辖区,称司隶部(汉代州也称部),置司隶校尉1人。
  司隶校尉是京官,本职为监察在京百官诸不法事。司隶校尉秩二千石,属官有从事、假佐(假即代理的意思,佐即助手的意思,就是说是可以代行事务的助手)等,另统领一支由一千二百名奴隶组成的武装警察部队,司隶校尉的官名也由此而得。
  东汉司隶校尉之权力比西汉要大得多,每每退罢三公均由司隶校尉纠劾所致,不仅部领三辅、三河、弘农七郡,主察举非法,而且“无所不纠,唯不察三公”。司隶校尉能出席中央的“廷议”,並且他的坐位在九卿之上。皇帝召集朝会的时候,司隶校尉与御史中丞、尚书令三人有单独的席位,称“三独坐”。所以司隶校尉号为“雄职”。例如,㈠汉顺帝(刘保)时,中常侍王甫、曹节弄权,太尉段颎谗附佞幸。当时阳球为司隶校尉,奏请收执王甫和段颎,送洛阳狱,阳球亲自拷问。王甫父子皆死杖下,段颎自杀。㈡汉桓帝(刘志)时,李膺当司隶校尉,中常侍张让之弟张朔为野王县令,贪残无道,枉杀孕妇,闻膺到任,藏于张让住宅合柱中,李膺亲率从事破柱取朔,即杀之于洛阳狱。当此之时,诸黄门常侍休沐(假日),不敢擅出宫。桓帝问其故,皆说怕李校尉。
  司隶校尉主要属吏:都官从事,主察举百官犯法;功曹从事,主司隶部选署官吏及一应事务;别驾从事,凡司隶校尉巡察州部时,则俸引,并录众事;郡国从事,每郡国各1人,负责纠劾郡国长官、督促文书、察举非法、按治郡僚属;簿曹从事,主财谷簿书;兵曹从事,掌兵事。
 
  ⒉东汉的州刺史或州牧
  东汉的地方官制与西汉相比较,在郡、县两级是基本相同的,不过郡的重要性和权力较西汉下降很多。在州一级,则有根本性的差异,东汉的州已经演变成为一级政区,凌驾于郡之上。至此,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制转变为州、郡、县三级制,一直延续到隋朝“废郡”为止。
  东汉划天下(首都洛阳所属之州除外)为十二州,诸州沿西汉汉成帝刘骜时制度,设州牧一人,秩二千石。其属吏皆有从事史,假佐,人员与司隶略同,但无都官从事,以功曹从事为治中从事。
  汉光武帝(刘秀)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改州牧称为刺史,秩六百石。刺史常以每年八月巡察所部郡国,录囚徒,课殿最。
  东汉的刺史与西汉相同的是,刺史也要周行巡察郡国,录囚徒,课殿最,刺探政情,年终回京复奏。不同的是,东汉的刺史已有固定的治所和官署衙门,且东汉的刺史不必亲自回京,而是派遣属吏向司徒府报送文书而已,每年遣吏向司徒府汇报。
  西汉的州牧奏二千石长吏不称职者,皆先下三公,三公遣掾史案验,然后黜退。汉光武帝刘秀不任三公,权归刺史,有所劾奏,便加黜退,纠劾所部太守、县令不必如西汉制度上三公按验,可以直接罢免之,刺史权威愈重。
  汉灵帝(刘宏)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又改刺史为州牧,秩二千石。改州牧后,兼领军政,位高权重,有点类似于唐朝的节度使,而管辖地域的广阔,又不是节度使所可以相比的。自此以后,刺史就由中央派遣的视察官,变为地方行政官。东汉的地方行政区划,也由西汉的郡县二级制,变为州、郡、县三级制了。
  州刺史或州牧主要属吏:治中从事,主州部选署官吏及一应事务;别驾从事,凡刺史、州牧巡察州部时,则俸引,并录众事;郡国从事,每郡国各1人,负责纠劾郡国长官、督促文书、察举非法、按治郡僚属;簿曹从事,主财谷簿书;兵曹从事,掌兵事。
州、司隶官员
郡、王国官员
县级官员
乡官
司隶
司隶所属
郡国
京兆
左部
右部
州刺史

或州牧
司隶校尉
京兆尹
左冯翊
右扶风
郡太守
国王
县令
三老
亭长
里魁
尹丞
太傅
县长
有秩
都尉
都尉
都尉
郡都尉
内史
县丞
啬夫
尉丞
尉丞
尉丞
尉丞
县尉
游徼
     
农都尉
中尉
   
 
 
 
属国都尉
御史大夫
 
 
 
  ⒊东汉的郡或王国
  ⑴郡官吏
  东汉共设郡、王国105个,其中列郡71个、司隶部属郡7个、王国27个。除司隶部所辖七郡外,王国与列郡均分隶诸州,其中豫州领郡国6,冀州领9,兖州领8,徐州领5,并州领9,幽州领11,青州领6,荆州领7,扬州领6,益州、凉州各领12,交州领9郡。
  诸郡各置太守1人,秩皆二千石,只有河南郡因京师(京畿)所在地,长官称河南尹,位比九卿,秩中二千石。诸郡各置丞一人,位次太守,秩六百石,负责民政事务。
  东汉郡府组织庞大,西汉通常为二三百人,东汉增至三四百人。郡太守、郡丞之下置诸曹掾、史。有功曹史,主选署功劳(即掌任用迁转与记录功过);有五官掾署,理功曹及诸曹事;有五部督邮书掾,以监督所属各县;有门亭长1人,主府门;有主记室史,主录事和发出通知。阁下和诸曹各有书佐、幹,主文书。
  东汉内地不设郡都尉,以太守领兵。
  边郡(就是设置在边境地区的郡)另置长史一人,秩六百石,负责军政事务。长史之下有司马一人,负责具体军事指挥。
  边郡置都尉或属国都尉领军并辖县,地位略与内地较小的郡相仿。如,汉和帝刘肇永元元年(公元89年),置西河属国都尉、上郡属国都尉;汉和帝刘肇永元十五年(公元103年)置辽东西部都尉;汉安帝刘祜时置右扶风都尉、京兆虎牙都尉等。
  ⑵王国官吏
  东汉制度,皇子封王,以郡为国。每国置国傅、国相各一人。国傅,主王府事,职如汉朝的太傅;国相,主政务,职如郡太守;国相有长史一人,职如郡丞。另置中尉一人,秩二千石,职如郡都尉,是主管军政、缉捕盗贼的军官。
  王府置郎中令一人,秩千石,职务和汉朝的郎中令相类似,主管王府的大夫、郎等;仆一人,秩千石,负责王府的车马训练与驾驭;治书数人,秩六百石,职如尚书;谒者数人,秩四百石,职务是奉王命出使;另有礼乐长、卫士长、医工长、永苍长、祠祀长等,秩皆比四百石。
 
  ⒋东汉的县或侯国、邑、道
  郡国之下为县,皇后、公主食邑为邑,在少数民族聚居之地为道(“道”在西汉已有)。
  县令(长)皆掌治其民,劝善惩恶,理讼狱,禁盗贼,秋冬各计其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盗贼多少,然后向所属的郡国汇报。大县置令1人,千石,小县置长,三百石至四百石。
  在县令(长)之下,置县丞1人,丞主文书,典管仓狱;县尉(大县2人、小县1人),尉主盗贼,秩二百石至四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诸曹掾、史,大致如郡掾。还有主簿、功曹、狱掾等。
  列侯以县为封地则称侯国,侯国置相一人,相当于县令或县长(以侯国大小为异),相不隶属于列侯,但负责为列侯征收租税。封国户数在千户以上的,置家丞、庶子各一人,是侯府官,不管理民政;不满千户的,只置庶子一人。东汉的侯另有乡侯、亭侯,所封之地各为一乡、一亭,这样的封地辖于所在县,与乡、亭相等。
  皇后、皇太后、公主的封地称邑,置令、长。邑的体制与侯国相当。
  少数民族聚居地设道,隶属于郡,多设于巴、蜀等西南地区,以少数民族部落首领为道的长官。万户以上的县置县令一人,秩千石;县丞一人,掌民政、文书、仓库;县尉二人,掌治安。万户以下的县置县长一人,秩三百石或四百石;县丞、县尉各一人。
  东汉诸县出产盐的,置盐官,负责管理盐场、盐矿,征收盐税。出产铁的县置铁官,负责冶炼、铸造。在手工业发达的县置工官,负责管理工匠、征收工商税赋。在水产发达的县置水官,负责管理渔场、征收税赋。以上这些官吏不隶属于郡县,均隶属于少府,属于派出机关。
 
QQ:447491958 Emal:4474919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