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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地方官制

  西汉(又称前汉),是中国古代的一个朝代,与东汉(又称后汉)合称汉朝,是中国第一个强盛稳固的朝代。西汉自公元前206年汉高祖(刘邦)自称汉王,公元前202年称皇帝,建立汉朝。刘邦在该年5月听从娄敬的建议从洛阳迁都长安,开始了西汉王朝的统治。至公元9年1月10日王莽称帝,改国号为新,西汉灭亡,一共210年。假如不算吕后(吕雉)和汉少帝(刘恭)、昌邑王(刘贺)等一些在位不到一年的皇帝的话,西汉一共经历了12个皇帝。也有人把王莽推翻后的更始帝(刘玄)也算作西汉,这样西汉灭亡则是在公元26年。
  西汉(前206年~公元8年)共有十三帝,汉高祖(刘邦)、汉惠帝(刘盈)、汉少帝(刘恭)、汉文帝(刘恒)、汉景帝(刘启)、汉武帝(刘彻)、汉昭帝(刘弗陵)、昌邑王(刘贺)、汉宣帝(刘询)、汉元帝(刘奭)、汉成帝(刘骜)、汉哀帝(刘欣)、汉平帝(刘衍)、孺子(刘婴)、新朝皇帝(王莽)、更始帝(刘玄)。西汉最后一位皇帝汉平帝(刘衍)被外戚王莽毒杀,西汉灭亡。
 
  ⒈西汉的京畿监察官吏
  汉初沿秦朝置内史掌治京师,治所在长安县(今西安市北)。
  汉高祖(刘邦)九年后内史兼掌全国财经事务与京师地区,吕后(吕雉)二年至八年间始设治粟内史。
  汉景帝(刘启)二年(公元前155年)时,内史分左、右内史。
  汉武帝(刘彻)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将左内史更名为左冯翊,将右内史更名分为京兆尹、右扶风。其下属分设丞、都尉与尉丞。
  ⑴左冯翊,官名,亦为行政区名,为汉代三辅之一。西汉时将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称三辅,即把京师附近地区划归三个地方官分别管理。秦以内史掌治京师,汉景帝(刘启)时分置左、右内史。汉武帝(刘彻)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将左内史更名“左冯翊”,治所在长安(今西安市东北),相当于郡守。职掌相当于郡太守,辖区相当于一个郡,下辖24县。约当今陕西渭河以北、泾河以东、洛河中下游地区,因地属畿辅,故不称郡。
  ⑵京兆尹,官名,亦为行政区名,为汉代三辅之一。相当于今日首都的市长。
  ⑶右扶风,官名,亦为行政区名,为汉代三辅之一。秦时主爵都尉,掌列侯,汉景帝(刘启)中六年(公元前144年)更名都尉,汉武帝(刘彻)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更名右扶风,取扶助风化之意。治所亦在长安(今西安市西北)。辖境约当今陕西秦岭以北、鄠县、咸阳、枸邑以西之地。职掌相当于郡太守,因地属畿辅,故不称郡。
  汉武帝(刘彻)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为了加强京城的治安,把首都长安附近的七个郡划为一区,置司隶校尉部,另设京畿司隶校蔚,监察京师百官和三辅(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河(河东、河内、河南)及弘农七郡的官员。初置时能持节,表示受君令之托,有权劾奏公卿贵戚。司隶校尉除监督朝中百官外,还负责督察三辅(京兆、左冯翊、右扶风)、三河(河东、河南、河内)和弘农七郡的京师地区,起到和刺史相同的作用,但它比刺史地位高。汉成帝刘骜元延四年(公元前9年)曾省去,汉哀帝刘欣时复置,省去校尉而称司隶。
  京畿主要官吏:㈠京兆尹,治内史事,察问出入;㈡左冯翊,治左地事,察问出入;㈢右扶风,治右地事,察问出入。
 
  ⒉西汉的州刺史
  汉武帝(刘彻)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将首都(长安)地区以外的郡国划分为十三州(正式名称为部),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巡行郡县,巡视吏治,称为行部。每个行部管辖若干郡、王国。刺史所负责的那个区域称为刺史部,共十三个刺史部,又称十三州。  
  汉武帝(刘彻)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把首都长安附近的七个郡(三辅、三河、弘农)划为一区,置司隶校尉部,长官司隶校蔚,察三辅、三河、弘农,加上首都地区以外的十三区,至此共有14个区。
  西汉的州刺史,不是固定的地方行政官吏,而是中央派遣的一种视察官,他们的任务是周行郡国,弹劾郡守、县令,刺探政情,年终回京复奏,例由三公派人察验,然后定夺。刺史平时没有固定驻地或治所,常以每年固定时间(每年八月)巡视出巡,岁末入京向丞相奏事。因此,西汉的刺史部或司隶校尉部是监察区,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区。
  汉成帝(刘骜)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罢部刺史,置州牧,秩亦二千石。汉哀帝刘欣时一度复旧制,不久又为州牧。
 
  ⒊西汉的郡县制
  汉初,承袭秦制,推行郡县制,实行郡国并行政体,汉景帝刘启平吴、楚等七国之乱和汉武帝刘彻相继采取削弱、打击诸候王后,郡县制才得以全面推行。
行部(监察区)官员
郡、王国官员
县级官员
乡官

监察官员
司隶
监察官员
司隶所属
郡国官员
京兆
左部
右部
州刺史

或州牧
司隶校尉
京兆尹
左冯翊
右扶风
郡太守
国王
县令
三老
亭长
里魁
尹丞
太傅
县长
有秩
都尉
都尉
都尉
郡都尉
内史
县丞
啬夫
尉丞
尉丞
尉丞
尉丞
县尉
游徼
     
农都尉
中尉
   
 
 
 
属国都尉
御史大夫
 
 
  ⑴西汉的郡或王国
  西汉的郡分为四类:㈠京师及附近的三辅郡,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㈡设于广大内地的内郡;㈢设于少数民族和边地的边郡,以及储侯王国;㈣对边疆降附、内属少数民族居住地区,建有属国的行政建置,在中央政府中置典属国。汉宣帝刘询时,在西域设西域都护府,掌管西域各国,与郡国同级,职责与秩俸与内地郡守相同。
  西汉初年有60多个郡,公元2年共103郡、国。郡的行政长官最初称郡守(亦称“二千石”),景帝时改称太守,由中央任命,其属官有郡丞、郡尉、郡监。诸侯国是与郡并行,王国的官吏主要有傅、相、内史、中尉等,由中央任命,诸侯王不得擅置。
  西汉郡府组织庞大,通常为二三百人。郡太守与郡丞(边郡之丞或称长史)之下,有别驾、主簿、功曹、文学、文学史、经师、舍人、督邮、五官椽等官属。其行政部门分别为若干曹,如议曹、仓曹、法曹、贼曹、决曹等,凡曹皆有长,称“掾”、“史”,副佐称为“属”。郡丞、别驾、主簿为太守的辅助顾问与秘书。其他掾史中,以功曹、督邮两官的地位与职权最为重要。功曹统诸曹,其实权甚至大过郡丞与长史;督邮又称督掾,督察属县吏治,宣传教令,捕索罪犯等,实兼地方行政与监察。
  王国与郡地位平列,但汉诸侯王国政府组织规模宠大,有太傅、内史、中尉、丞相、御史大夫与群卿博士,俨然是个小朝廷。一国疆域包括几郡之地,又拥有相当强大兵力,所以才酿成吴楚七国之乱。自从吴楚七国之乱后,乃大大的削弱群藩,令诸侯王但享衣食租税,不得过问政治,到武帝时所有王侯的群臣成官都加以消除,由朝廷置吏,改丞相为国相,与内史共治民政,中尉掌军事。成帝后又省去内史,单留国相(如郡太守)与中尉(如郡都尉),一个王国之地约等于一个郡,于是郡、国名称不同而实质是相同的。
  郡国守相,除平时派遣督邮察所属县政外,例于春秋两季出巡地方,春天是视察农政,秋天是考核治绩。县令、长须于岁终“上计”(陈述行政报告)于郡国。郡国即凭考察与报告评论政绩,上陈朝廷。
  郡国主要官吏:太守,掌治其郡;国相,秩俸二千石, 掌一国大小事;郡丞,辅佐太守;都蔚,张佐郡守,典武职甲卒;长史,边郡有之,掌兵马;农都蔚,主屯田殖谷;功曹史,五官掾,督邮;属国都蔚,掌蛮夷降者;内史或内相,治民,诸侯国所设官职;中蔚,掌武职,诸侯国所设官职。
  西域都护府主要官吏:西域都护,职责与秩俸与内地郡守相同,秩俸二千石;西域都护副较尉,秩俸比二千石;西域都护丞;西域都护司马;西域都护候;西域都护千人。
  ⑵西汉的县或侯国、邑、道
  郡下一级设县,长官为县令或县长(秩俸千石至三百石),县分大小,大县(万户以上)置县令,小县(万户以下)置县长。县令、县长是一县的行政长官,佐官为县丞和县尉,也由中央任命。县令、长须于岁终“上计”(陈述行政报告)于郡国,郡国即凭考察与报告评论政绩,上陈朝廷。县丞管理文书,典掌仓狱,县尉大县二员,小县一员统领甲卒捕捉盗贼。丞尉以下设有诸曹掾史。
  与县平列的有侯国,侯相等于县令、长,为一县实际行政长官,汉朝的列侯多不就国,所得赋税由侯相转陈。与县同级的还有国、邑、道。国,是侯国,列侯的封地,是对功臣的赏赐;邑,是皇太后、皇后、公主所封的食邑;道,是设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县级政区。
  县主要官吏:县令,掌治其县,奉禄在六百石到千石;县长,掌治其县,奉禄在三百石到五百石;县丞,辅佐县令,兼主刑狱囚徒;县蔚,掌缉捕、武事。
  汉平帝(刘衍)元始二年(公元2年),共有县、侯国、邑、道等县级政区1587个。
  ⑶西汉的乡里组织
  乡设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乡官中以三老的地位为最尊。凡为三老者必须地方上品学兼优、德高望重的长老,年在五十岁以上,由地方推举政府任用。乡下还设亭,亭有亭长,亭下有里,设里魁。其职责是维持地方治安、逐捕盗贼、传烽报警及邮驿,是具有多种职能的一种地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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