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又称前汉),是中国古代的一个朝代,与东汉(又称后汉)合称汉朝,是中国第一个强盛稳固的朝代。西汉自公元前206年汉高祖(刘邦)自称汉王,公元前202年称皇帝,建立汉朝。刘邦在该年5月听从娄敬的建议从洛阳迁都长安,开始了西汉王朝的统治。至公元9年1月10日王莽称帝,改国号为新,西汉灭亡,一共210年。假如不算吕后(吕雉)和汉少帝(刘恭)、昌邑王(刘贺)等一些在位不到一年的皇帝的话,西汉一共经历了12个皇帝。也有人把王莽推翻后的更始帝(刘玄)也算作西汉,这样西汉灭亡则是在公元26年。 |
西汉(前206年~公元8年)共有十三帝,汉高祖(刘邦)、汉惠帝(刘盈)、汉少帝(刘恭)、汉文帝(刘恒)、汉景帝(刘启)、汉武帝(刘彻)、汉昭帝(刘弗陵)、昌邑王(刘贺)、汉宣帝(刘询)、汉元帝(刘奭)、汉成帝(刘骜)、汉哀帝(刘欣)、汉平帝(刘衍)、孺子(刘婴)、新朝皇帝(王莽)、更始帝(刘玄)。西汉最后一位皇帝汉平帝(刘衍)被外戚王莽毒杀,西汉灭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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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西汉的京畿监察官吏 |
汉初沿秦朝置内史掌治京师,治所在长安县(今西安市北)。 |
汉高祖(刘邦)九年后内史兼掌全国财经事务与京师地区,吕后(吕雉)二年至八年间始设治粟内史。 |
汉景帝(刘启)二年(公元前155年)时,内史分左、右内史。 |
汉武帝(刘彻)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将左内史更名为左冯翊,将右内史更名分为京兆尹、右扶风。其下属分设丞、都尉与尉丞。 |
⑴左冯翊,官名,亦为行政区名,为汉代三辅之一。西汉时将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称三辅,即把京师附近地区划归三个地方官分别管理。秦以内史掌治京师,汉景帝(刘启)时分置左、右内史。汉武帝(刘彻)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将左内史更名“左冯翊”,治所在长安(今西安市东北),相当于郡守。职掌相当于郡太守,辖区相当于一个郡,下辖24县。约当今陕西渭河以北、泾河以东、洛河中下游地区,因地属畿辅,故不称郡。 |
⑵京兆尹,官名,亦为行政区名,为汉代三辅之一。相当于今日首都的市长。 |
⑶右扶风,官名,亦为行政区名,为汉代三辅之一。秦时主爵都尉,掌列侯,汉景帝(刘启)中六年(公元前144年)更名都尉,汉武帝(刘彻)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更名右扶风,取扶助风化之意。治所亦在长安(今西安市西北)。辖境约当今陕西秦岭以北、鄠县、咸阳、枸邑以西之地。职掌相当于郡太守,因地属畿辅,故不称郡。 |
汉武帝(刘彻)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为了加强京城的治安,把首都长安附近的七个郡划为一区,置司隶校尉部,另设京畿司隶校蔚,监察京师百官和三辅(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河(河东、河内、河南)及弘农七郡的官员。初置时能持节,表示受君令之托,有权劾奏公卿贵戚。司隶校尉除监督朝中百官外,还负责督察三辅(京兆、左冯翊、右扶风)、三河(河东、河南、河内)和弘农七郡的京师地区,起到和刺史相同的作用,但它比刺史地位高。汉成帝刘骜元延四年(公元前9年)曾省去,汉哀帝刘欣时复置,省去校尉而称司隶。 |
京畿主要官吏:㈠京兆尹,治内史事,察问出入;㈡左冯翊,治左地事,察问出入;㈢右扶风,治右地事,察问出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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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西汉的州刺史 |
汉武帝(刘彻)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将首都(长安)地区以外的郡国划分为十三州(正式名称为部),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巡行郡县,巡视吏治,称为行部。每个行部管辖若干郡、王国。刺史所负责的那个区域称为刺史部,共十三个刺史部,又称十三州。 |
汉武帝(刘彻)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把首都长安附近的七个郡(三辅、三河、弘农)划为一区,置司隶校尉部,长官司隶校蔚,察三辅、三河、弘农,加上首都地区以外的十三区,至此共有14个区。 |
西汉的州刺史,不是固定的地方行政官吏,而是中央派遣的一种视察官,他们的任务是周行郡国,弹劾郡守、县令,刺探政情,年终回京复奏,例由三公派人察验,然后定夺。刺史平时没有固定驻地或治所,常以每年固定时间(每年八月)巡视出巡,岁末入京向丞相奏事。因此,西汉的刺史部或司隶校尉部是监察区,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区。 |
汉成帝(刘骜)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罢部刺史,置州牧,秩亦二千石。汉哀帝刘欣时一度复旧制,不久又为州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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⒊西汉的郡县制 |
汉初,承袭秦制,推行郡县制,实行郡国并行政体,汉景帝刘启平吴、楚等七国之乱和汉武帝刘彻相继采取削弱、打击诸候王后,郡县制才得以全面推行。 |
行部(监察区)官员 |
郡、王国官员 |
县级官员 |
乡官 |
州
监察官员 |
司隶
监察官员 |
司隶所属 |
郡国官员 |
京兆 |
左部 |
右部 |
郡 |
国 |
乡 |
亭 |
里 |
州刺史
或州牧 |
司隶校尉 |
京兆尹 |
左冯翊 |
右扶风 |
郡太守 |
国王 |
县令 |
三老 |
亭长 |
里魁 |
尹丞 |
丞 |
丞 |
丞 |
太傅 |
县长 |
有秩 |
都尉 |
都尉 |
都尉 |
郡都尉 |
内史 |
县丞 |
啬夫 |
尉丞 |
尉丞 |
尉丞 |
尉丞 |
相 |
县尉 |
游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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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都尉 |
中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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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国都尉 |
御史大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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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西汉的郡或王国 |
西汉的郡分为四类:㈠京师及附近的三辅郡,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㈡设于广大内地的内郡;㈢设于少数民族和边地的边郡,以及储侯王国;㈣对边疆降附、内属少数民族居住地区,建有属国的行政建置,在中央政府中置典属国。汉宣帝刘询时,在西域设西域都护府,掌管西域各国,与郡国同级,职责与秩俸与内地郡守相同。 |
西汉初年有60多个郡,公元2年共103郡、国。郡的行政长官最初称郡守(亦称“二千石”),景帝时改称太守,由中央任命,其属官有郡丞、郡尉、郡监。诸侯国是与郡并行,王国的官吏主要有傅、相、内史、中尉等,由中央任命,诸侯王不得擅置。 |
西汉郡府组织庞大,通常为二三百人。郡太守与郡丞(边郡之丞或称长史)之下,有别驾、主簿、功曹、文学、文学史、经师、舍人、督邮、五官椽等官属。其行政部门分别为若干曹,如议曹、仓曹、法曹、贼曹、决曹等,凡曹皆有长,称“掾”、“史”,副佐称为“属”。郡丞、别驾、主簿为太守的辅助顾问与秘书。其他掾史中,以功曹、督邮两官的地位与职权最为重要。功曹统诸曹,其实权甚至大过郡丞与长史;督邮又称督掾,督察属县吏治,宣传教令,捕索罪犯等,实兼地方行政与监察。 |
王国与郡地位平列,但汉诸侯王国政府组织规模宠大,有太傅、内史、中尉、丞相、御史大夫与群卿博士,俨然是个小朝廷。一国疆域包括几郡之地,又拥有相当强大兵力,所以才酿成吴楚七国之乱。自从吴楚七国之乱后,乃大大的削弱群藩,令诸侯王但享衣食租税,不得过问政治,到武帝时所有王侯的群臣成官都加以消除,由朝廷置吏,改丞相为国相,与内史共治民政,中尉掌军事。成帝后又省去内史,单留国相(如郡太守)与中尉(如郡都尉),一个王国之地约等于一个郡,于是郡、国名称不同而实质是相同的。 |
郡国守相,除平时派遣督邮察所属县政外,例于春秋两季出巡地方,春天是视察农政,秋天是考核治绩。县令、长须于岁终“上计”(陈述行政报告)于郡国。郡国即凭考察与报告评论政绩,上陈朝廷。 |
郡国主要官吏:太守,掌治其郡;国相,秩俸二千石, 掌一国大小事;郡丞,辅佐太守;都蔚,张佐郡守,典武职甲卒;长史,边郡有之,掌兵马;农都蔚,主屯田殖谷;功曹史,五官掾,督邮;属国都蔚,掌蛮夷降者;内史或内相,治民,诸侯国所设官职;中蔚,掌武职,诸侯国所设官职。 |
西域都护府主要官吏:西域都护,职责与秩俸与内地郡守相同,秩俸二千石;西域都护副较尉,秩俸比二千石;西域都护丞;西域都护司马;西域都护候;西域都护千人。 |
⑵西汉的县或侯国、邑、道 |
郡下一级设县,长官为县令或县长(秩俸千石至三百石),县分大小,大县(万户以上)置县令,小县(万户以下)置县长。县令、县长是一县的行政长官,佐官为县丞和县尉,也由中央任命。县令、长须于岁终“上计”(陈述行政报告)于郡国,郡国即凭考察与报告评论政绩,上陈朝廷。县丞管理文书,典掌仓狱,县尉大县二员,小县一员统领甲卒捕捉盗贼。丞尉以下设有诸曹掾史。 |
与县平列的有侯国,侯相等于县令、长,为一县实际行政长官,汉朝的列侯多不就国,所得赋税由侯相转陈。与县同级的还有国、邑、道。国,是侯国,列侯的封地,是对功臣的赏赐;邑,是皇太后、皇后、公主所封的食邑;道,是设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县级政区。 |
县主要官吏:县令,掌治其县,奉禄在六百石到千石;县长,掌治其县,奉禄在三百石到五百石;县丞,辅佐县令,兼主刑狱囚徒;县蔚,掌缉捕、武事。 |
汉平帝(刘衍)元始二年(公元2年),共有县、侯国、邑、道等县级政区1587个。 |
⑶西汉的乡里组织 |
乡设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乡官中以三老的地位为最尊。凡为三老者必须地方上品学兼优、德高望重的长老,年在五十岁以上,由地方推举政府任用。乡下还设亭,亭有亭长,亭下有里,设里魁。其职责是维持地方治安、逐捕盗贼、传烽报警及邮驿,是具有多种职能的一种地方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