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北宋的府、州 |
宋代路下为府、为州。府为体制较尊的地区,比如首都、陪都等;府虽与州同级,但地位要略高于州。当时,国都、陪都,皇帝诞生、居住和巡游过的地方,以及地位重要的州,都改置为府,情况与唐朝很相似。州一级的行政长官称为“知某州(军、监)事”,同时州一级还设通判一职,以制约知州的权力。据《元丰九域志》记载,宋神宗(赵顼)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时,全国有府十四、州二百四十。 |
⑶北宋的军、监 |
北宋的行政区划中还出现一些新单位——军、监。“军”,一般是军事重镇或要冲,始于唐,当时称军镇,属军事系统,多设在边区,只管军队不管民政。五代时,军不仅管兵马,也辖有土地、民政,但各军不辖县;在北宋代,军则演变为地方行政区划单位。“监”,设在一些主要的工矿牧盐等重要物资产区,是国家经营的矿冶、铸钱、牧马、制盐等专业性的管理机构,五代初已开始出现,但也在宋代才演变成地方行政区划单位。在少数民族地区,继承了唐朝羁縻州县的制度,也可以算是一定程度上的民族自治。这种把因地制宜的原则运用到行政区划上,在中国历史上还是一个创举。 |
宋代的军、监有两类:领县的或不领县的。㈠领县的军监与府、州同级,都隶于路,但实际地位则要低于府和州;㈡不领县的军、监与县同级,同隶于府或州。所以,宋代县级以上、路级以下的区划单位有府、州、军、监四类,县一级的区划单位有县、军、监三类。 |
据《元丰九域志》记载,北宋全国有军37、监4、县1255。 |
⑷北宋的路制 |
宋朝政区单位“路”的划分则是在唐朝的基础上,仍以山河地理形势自然条件为主要原则,兼顾了经济和人文的差异性,从而更加科学。路是直辖于中央并高于府、州、军、监的一级监察区。事实上,宋之路也略似唐之道,是仿唐代的道制而置;从字义上说,路和道在许多情况、场合是同义的。 |
北宋一朝,地方行政区划凡四变,宋太宗(赵匡义)淳化四年(公元993年)曾仿唐制分全国为十道,至道三年改定为十五路,为第一变;宋真宗(赵恒)天禧四年(公元1020年)析分为十八路,此第二变;宋神宗(赵顼)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又析分为二十三路,此第三变;最后宋徽宗(赵佶)再增辟三路(京畿、燕山与云中)共为二十六路,而大致如元丰之旧。 |
北宋行政区划,实际仍沿袭唐朝“道—→州—→县”三级制,所不同的是北宋的州级单位分为府、州、军、监四种不同名称,而州之上又分设诸路(如唐之道)监司区划,置诸监司之官。于是成为“路—→府、州、军、监—→县”虚三级制,但因转运使与安抚使之权特大,路俨然成为州以上的一级行政区了,称为三级制也未必不可。路为第一级政区,近四百个府、州、军、监为第二级政区,一千二百三十四个县为第三级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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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南宋行政区划 |
南宋仅有半壁江山,宋高宗(赵构)绍兴十二年(公元1142年)分为十六路,两浙东路、两浙西路、江南东路、江南西路、淮南东路、淮南西路、荆湖南路、荆湖北路、京西南路、广南东路、广南西路、福建路、成都府路、潼川府路、利州路、夔州路。 |
宋宁宗(赵扩)嘉定元年(公元1208年)改为十七路,把利州分为东、西两路。 |
17路名 |
路治 |
辖区数目 |
备注 |
两浙西路 |
临安府 |
府 |
5 |
临安府(杭州)、嘉兴府(秀州)、建德府(严州)、平江府、镇江府 |
州 |
2 |
安吉州(湖州)、常州 |
军 |
2 |
江阴军、南兴军 |
县 |
39 |
|
两浙东路 |
绍兴府 |
府 |
3 |
绍兴府(越州)、庆元府(明州)、瑞安府(温州) |
州 |
4 |
婺州、台州、处州、衢州 |
县 |
42 |
|
淮南东路 |
扬州 |
州 |
9 |
扬州、东州、楚州、海州、泰州、泗州、滁州、真州、通州 |
军 |
5 |
高邮军、招信军、淮安军、清河军 |
县 |
28 |
|
淮南西路 |
庐州 |
府 |
2 |
寿春府(寿州)、安庆府(舒州) |
州 |
6 |
庐州、蕲州、和州、濠州、光州、 黄州、 |
军 |
5 |
无为军、六安军、怀远军、镇巢军、安丰军 |
县 |
32 |
|
江南东路 |
建康府 |
府 |
2 |
建康府(又作江宁府)、宁国府(宣州) |
州 |
5 |
太平州、徽州(歙州)、池州、饶州、信州 |
军 |
2 |
广德军、南康军 |
县 |
43 |
|
江南西路 |
隆兴府 |
府 |
1 |
隆兴府(洪州) |
州 |
6 |
赣州(虔州)、江州、吉州、薛州、抚州、筠州(又作瑞州) |
军 |
4 |
兴国军、南安军、临江军、建昌军 |
县 |
56 |
|
京西南路 |
襄阳府 |
府 |
1 |
襄阳府 |
州 |
4 |
均州、房州、随州、郢州、 |
军 |
2 |
光化军、枣阳军 |
县 |
13 |
|
荆湖南路 |
潭州 |
府 |
1 |
宝庆府(本为邵州) |
州 |
6 |
潭州、衡州、道州、永州、郴州、全州 |
军 |
3 |
武冈州、茶陵军、桂阳军(本为桂阳监) |
县 |
41 |
|
荆湖北路 |
江陵府 |
府 |
3 |
江陵府、德安府、常德府(本为鼎州) |
州 |
8 |
鄂州、岳州、复州、澧州、峡州、归州、辰州、沅州、靖州 |
军 |
4 |
汉阳军、荆门军、寿昌军、信阳军 |
县 |
53 |
|
福建路 |
福州 |
府 |
2 |
建宁府(本为福州)、建宁府(本为建州) |
州 |
5 |
泉州、漳州、汀州、南剑州、兴安州(本为兴化军) |
军 |
1 |
邵武军 |
县 |
48 |
|
成都府路 |
成都府 |
府 |
3 |
成都府、崇庆府(本为蜀州)、嘉定府(本为嘉州) |
州 |
11 |
彭州、绵州、汉州、简州、眉州、邛州、雅州、黎州、茂州、威州 |
永康州、隆州(本为仙井监) |
军 |
1 |
石泉军 |
县 |
61 |
|
潼川府路 |
泸州 |
府 |
3 |
潼川府(原为梓州)、遂宁府(原为遂州)、顺庆府(本为果州) |
州 |
8 |
资州、普州、昌州、叙州、合州、荣州、渠州、江安州(即泸州) |
军 |
3 |
怀安军、宁西军(又作广安军)、长宁军(本为育井监) |
监 |
1 |
富顺监 |
县 |
54 |
|
利州东路 |
兴元府 |
府 |
2 |
兴元府、隆庆府(本为剑州) |
州 |
6 |
利州、阆州、金州、洋州、巴州、蓬州、 |
军 |
1 |
大安军 |
县 |
43 |
|
利州西路 |
沔州 |
府 |
1 |
同庆府(本为成州) |
州 |
6 |
沔州(本兴州)、阶州、西和州(旧岷州)、凤州、文州、龙州(政州) |
军 |
1 |
天水军 |
县 |
16 |
|
夔州路 |
夔州 |
府 |
3 |
重庆府(本为恭州)、绍庆府(本为黔州)、咸淳府(本为忠州) |
州 |
8 |
夔州、万州、开州、达州、涪州、施州、思州、播州 |
军 |
3 |
云安军、梁山军、南平军 |
监 |
1 |
大宁监 |
县 |
41 |
|
广南东路 |
广州 |
府 |
3 |
肇庆府、德庆府(本为康州)、英德府(本为英州) |
州 |
11 |
广州、连州、韶州、循州、惠州、梅州、潮州、新州、南雄州 |
南恩州、封州 |
县 |
40 |
|
广南西路 |
静江府 |
府 |
2 |
静江府(本为桂州)、庆远府(本为宜州) |
州 |
20 |
昭州、梧州、藤州、容州、浔州、贵州、横州、邕州、宾州、象州 |
柳州、融州、高州、化州、雷州、廉州、钦州、琼州、贺州 |
郁林州 |
军 |
3 |
南宁军( 本为昌化军)、万安军、吉阳军(本朱崖军) |
县 |
73 |
|
|
南宋行政区划,沿袭北宋“路—→府、州、军、监—→县”三级制。 |
最高一级政区为路,实施三级制,最基本的行政区划是“路—→州—→县”。 |
州级单位有府、州、军、监,府地位最高,州次之,军、监更低;县级单位有县、军、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