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 |
太宰、冢宰、阿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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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 |
三公(太师、太傅和太保)、太宰、冢宰,小宰(副宰相)。 |
太宰或冢宰,由三公尤其是少师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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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周 |
太宰、冢宰、执政官(史籍所称),少宰(副宰相)。 |
春秋时期部分诸侯国: |
齐国——上卿、左相、右相, |
晋国——正卿, |
秦国——庶长, |
越国——大夫, |
宋国——左师、右师, |
楚国——令尹。 |
战国时期部分诸侯国: |
秦国——大良造、相国、左丞相、右丞相, |
楚国——令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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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 |
丞相、左丞相、右丞相,御史大夫(副宰相)。一人或二人,二人时加左右字样,以右为上。 |
秦二世胡亥时一度有中丞相,一称相国,李斯曾为丞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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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 |
西汉起初承秦制 |
丞相、相国、左丞相、右丞相、中书令、大将军、宰衡、大司马(即后来的太尉)、大司徒(即后来的司徒),大司空(即后来的司空,副宰相)、御史大夫(副宰相)、 |
汉武帝起,设中书令分行丞相职权。 |
汉昭帝时起,常以重臣、外戚,加“大司马”、“大将军”等头衔实掌宰相职权。如,博陆县侯——霍光。 |
西汉孝成帝刘骜设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行宰相职权。 |
西汉孝哀帝刘欣时,将三公改为大司马、大司徒与大司空。 |
三公为大司马(掌兵权)、大司徒(掌民政)和大司空(掌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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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 |
大司马(太尉)、大司徒、尚书令、相国、丞相,大司空(副宰相)、御史大夫(副宰相)。 |
东汉初年开始,三公只处理例行公事,中枢实权渐入尚书令手中,东汉末期的荀彧曾任此职。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为三公。 |
汉光武帝时,三公又改称太尉、司徒、司空。东汉末一度恢复丞相,曹操亲任此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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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 |
司徒、太尉、尚书令、录尚书事、中书监、中书令、丞相,司空(副宰相)。 |
魏初承东汉旧制,由三公负责行政,尚书令掌握中枢实权。 |
曹丕称帝后,改秘书令为中书监和中书令,中书监比中书令的职位略高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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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 |
丞相、大司马、大将军、尚书令。 |
诸葛亮任丞相,诸葛亮死后,继任者蒋琬称大司马。蒋琬之后,继任者姜维称大将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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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
丞相。顾雍、陆逊都曾任过丞相之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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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 |
尚书令、相国、丞相,尚书左仆射(副宰相)、尚书右仆射(副宰相)。 |
太宰、太傅和太保称上公,为虚衔。 |
大司马、大将军为荣誉头衔,在地方充任都督。 |
太尉、司徒、司空称三司,也为荣誉头衔,但尚保留着一些宰相权力。 |
太宰、太傅、太保、大司马、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合称八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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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 |
录尚书事、尚书令,尚书左仆射(副宰相)、尚书右仆射(副宰相)。沿袭西晋制度。 |
录尚书事与尚书令的职权一样大,但录尚书事的官职比尚书令的略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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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六
国 |
前赵、成汉、前燕、后燕、南燕、冉魏、前秦、后秦、后凉,大多以录尚书事、尚书令、尚书左右仆射、丞相、司徒为宰相。 |
后赵、南凉、西凉、北凉,大多以左右长史、左右司马、尚书左右丞为宰相。 |
北燕、西秦、大夏则先后以录尚书事、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左右丞、尚书、左辅、右弼为宰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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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 |
以尚书令、录尚书事、中书监、中书令为宰相,而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副宰相。 |
南朝的三公、八公为尊宠之衔,不是实际宰相;录尚书事偶而设置;中书监和中书令多数情况为荣誉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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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 |
北魏的三公、八公为名誉官衔,但在北魏初期具有一些实权。八公即太宰、太傅、太保、 太尉 、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 |
北魏的宰相是录尚书事、尚书令、尚书左右仆射,而以尚书令为首相。 |
北魏自尔朱荣之乱后,分成东、西魏;东魏被北齐所篡,西魏被北周所篡。 |
东、西魏、北齐的丞相职称与北魏的相同,但有少数权臣以丞相、大丞相的名义行使相权。 |
北周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作为名誉官位,而以大冢宰、大司徒为宰相,大冢宰为首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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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 |
隋朝以内史令、纳言、尚书令同为宰相。 |
内史令为内史省的长官,纳言为门下省的长官,尚书令为尚书省的长官。 |
中书监改称内史令,侍中改称纳言,与尚书令三者同为宰相,职权同南北朝。 |
以别职加上“参掌政事”、“参掌朝政”之衔,也可视为宰相。 |
随朝的三师(太师、太傅、太保)和三公(太尉、司徒、司空)既无实权也无属官,为荣誉官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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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 |
唐高祖时期,以内史令或中书令、纳言或侍中、尚书令为宰相。因李世民曾为尚书令,而百官亦无人敢担任此职,后由尚书令的副手尚书左右仆射为尚书省的长官。 |
唐太宗即位后,新设尚书左右仆射作为尚书省的主官,与中书令、侍中并为宰相。如,长孙无忌、房玄龄、高士廉等人曾任尚书左、右仆射、侍中及中书令。 |
唐太宗后期,改以其他官员加“参议朝政”、“参预朝政”、“参议得失”、“参知政事”等名衔并为为实际上的宰相,而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名义上的宰相。 |
唐高宗李治时,以又增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中书门下三品为宰相。又将尚书省改为中台,中书省改为东台,门下省改为西台;门下侍中为左相,中书令为右相。 |
武则天时,将尚书省改为文昌台,中书省改为凤阁,门下省改为鸾台;将尚书左、右仆射改为文昌左、右相,中书令改为内史令,侍中改为纳言;又将吏部尚书改为天官尚书、户部尚书改为地官尚书、礼部尚书改为春官尚书、兵部尚书改为夏官尚书、刑部尚书改为秋官尚书、工部尚书改为冬官尚书;又将御史台改为左肃政台,增置右肃政台;左台监察京师百官及军队调动,右台负责监察地方各州,对于全国的掌控空前加强;其它如省、寺、监的名称也全更改。 |
唐中宗李哲复辟后,以中书令、侍中、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 |
唐玄宗李隆基即位后,一度将中书省改称紫微省、门下省改称黄门省、尚书省改称文昌台,以紫微令、黄门令、左右丞相(即原尚书省左右仆射)为宰相。不久又恢复中宗复辟后的官称,一直沿用至唐朝灭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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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 |
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为宰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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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国 |
暂缺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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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 |
宋太祖赵匡胤开国后,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和“参知政事”分别为首相和副相。正副宰相和枢密院的正副枢密使合称为宰执或宰辅。 |
宋神宗赵顼改革官制后,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和“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分别为首相和次相。另设副相四员,依次为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尚书右丞。 |
宋徽宗赵佶再度改官制,将尚书左、右仆射改为太宰、少宰;以太宰为首相,少宰为次相,副相四员的官名依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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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 |
宋高宗赵构时,以尚书左仆射、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 |
宋孝宗赵昚时,在北宰相府和南宰相府各置各置左、右丞相为宰相,参知政事为副相,一直沿用至南宋灭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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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朝 |
辽的中央政府为两大体系:北面官体系和南面官体系。 |
北面官体系设有北宰相府、南宰相府,佐理军国在政。两府设左右宰相,并设总知军国事、知军国事,相当于宰相。两府共有正、副宰相八员。 |
在南面官体系中,则仿照汉制设有中书、门下、尚书三省,而以中书省为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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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 |
开国之初,设置相当于宰相之职的“勃极烈”4人为宰相。 |
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在攻占燕云十六州地区后,在十六州这一地区中,设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一职为宰相。 |
金太宗完颜晟在汉地建尚书省,设尚书左、右仆射,作为汉地的宰相。 |
金熙宗完颜亶时期,统一了内地和汉地的官制,废除了勃极烈制度,以尚书令、左丞相、右丞相为宰相,并设左丞、右丞为副相,另设平章政事、参知政事官作为正、副宰相的助手。此时的尚书令为荣誉职衔,以左丞相、右丞相为实际宰相。 |
海陵王完颜亮时期,改革官制,以尚书令为宰相,而不设左右丞相、参知政事,并废除平章政事; |
金世宗时期,再改官制,设尚书令、左右丞相、平章政事为宰相官,又以左右丞、参知政事为执政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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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 |
元太祖成吉思汗铁木真时的丞相一职称为大必阇赤。 |
元太宗窝阔台即位后,以中书令、左右丞相为宰相,由大臣担任。 |
元世祖忽必烈时,仿照汉制的官制,以中书令为宰相,常以皇储兼领,但形同虚设,而实际上的宰相为左、右丞相,又设平章政事为次相,而以左、右丞和参知政事为副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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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 |
明太祖朱元璋开国后,沿袭元朝制度,以中书省为中枢机构,设左丞相、右丞相为宰相,以平章政事为次相。 |
洪武13年(公元1370年),废除丞相一职,改设内阁,置大学士协办,皇帝亲理国政,六部(即吏、礼、户、兵、工、刑部),掌中枢大权。但这时的内阁大学士公为皇帝的顾问和秘书,地位不高。 |
明成祖朱棣在位时,侍讲、侍读、编修、检讨等参预机务,形成内阁,协助皇帝处理政务。内阁大学士开始公开参预机要事务,协理朝政。 |
明仁宗在位时,内阁大学士多由尚书、侍郎等高官担任,地位明显提高,大学士成为实际上的宰相。 |
明宣宗朱瞻基在位时,大学士有权批答各处上奏章,提出处理意见,称“票拟”,然后皇帝裁决。大学士从此掌握大权,地位尊荣,内阁也成为要害部门。 |
明世宗朱厚骢(嘉靖)以后,内阁成为独立的、凌架于六部之上的中枢机构,内阁明朝大学士称阁老,或阁臣、宰辅。宰辅少时为一人,多时八、九人,为首的称首辅或元辅,权力最大,地位最高。大学士都有以殿名、阁名入衔,如东阁、文渊阁、武英殿、文华殿、建极殿、中极殿、谨身殿。 |
南明是明朝的残余势力,先后在南方建立过六个小政权,都沿用明朝的宰相制度,以内阁大学士为宰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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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 |
清太祖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时,只设五个大臣作为辅佐。 |
清太宗皇太极,又设立内秘书院、内国史院、内弘文院,合称三院(后称内三馆),内三院各以大学士(满汉各一员)为其长官,是为清宰相的前身。 |
清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仿照明制,将内三院改称内阁,设置内阁大学士、协办大学士为其正副长官。 |
清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内阁正式成为朝廷中枢机构,大学士和协办大学士也正式成为正、副宰相。 |
清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时,成立军机房。后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协助皇帝处理要政,总揽军国大计。军机处设军机大臣(通称大军机)为宰相。军机大臣在任命时,按其各人资历,分别称为军机处行走、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学习行走等。设领班一人,以满族大臣担任,总揽军政,是为首席军机大臣,即首辅。从此军机大臣就成为实际上的宰相,大学士则为名义上的宰相,但军机大臣常挂以大学士的名衔。 |
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军机处撤消,先后成立过皇家内阁和责任内阁,设内阁总理大臣,即宰相。奕劻任此职,后改任袁世凯,不到半年辛亥革命爆发,清王朝崩溃。 |
清朝以皇太极至雍正朝的大学士、乾隆帝至清亡的军机大臣、内阁总理大臣为宰相,而以乾隆帝至清末的大学士作为名誉宰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