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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举制度相关名词解释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科舉考試是隋朝開國皇帝隋文帝開創的, 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隋炀帝杨广大业元年(公元605年),正式设置进士科 , 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 让读书人来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标志着科举制正式诞生了。
  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一干三百多年。《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
  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三级: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国子监、太学】是中国古代隋朝以后的中央官学,为中国古代教育体系中的教育行政机构和最高学府。明朝由于首都北迁,在北京、南京分别都设有国子监,于是设在南京的国子监被称为“南监”或“南雍”,而设在北京的国子监则被称为“北监”或“北雍”。北京国子监始建于元朝大德十年(公元1306年),是我国元、明、清三代国家管理教育的最高行政机关和国家设立的最高学府。
  魏晋至明清或设太学,或设国子学(监),或两者同时设立,名称不一,制度也有变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贵族子弟的最高学府,就学的生员皆称太学生、国子生。《张衡传》:“因入京师,观太学。”《送东阳马生序》:“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
  【学政】学官名。“提督学政”的简称,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试,并督察各地学官的官员。学政一般由翰林院或进士出身的京官担任。《促织》:“又嘱学使俾入邑庠。”学使即学政的别称。《左忠毅公逸事》:“乡先辈左忠毅公视学京畿。”指左光斗任京城地区的学政。
  【书院】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宋代著名的四大书院是: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善化的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明代无锡有“东林书院”,曾培养了杨涟、左光斗这样一批不畏权势、正直刚硬廉洁的进步人士,他们被称为“东林”。
  【国学】先秦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包括太学和小学两种。太学、小学教学内容都是“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为主,小学尤以书、数为主。
  【乡学】与国学相对而言,泛指地方所设的学校。

  【学官】古代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的统称。如司业、祭酒、博士、助教、提学、学政、教授和教习、教谕等。
  【司业】学官名。为国子监或太学副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副校长,协助祭酒主管教务训导之职。
  【祭酒】古代主管国子监或太学的教育行政长官。战国时荀子曾三任稷下学宫的祭酒,相当于现在的大学校长。唐代的韩愈、明代的崔铣(《记王忠肃公翱事》的作者)都曾任过国子监祭酒。
  【博士】古为官名,现为学位名称。秦汉时是掌管书籍文典、通晓史事的官职,后成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三国志·吕蒙传》:“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送东阳马生序》:“有司业、博士为之师。”
  【教授】原指传授知识、讲课授业,后成为学官名。汉唐以后各级学校均设教授,主管学校课试具体事务。
  【助教】学官名。是国子监或太学的学官,协助国子祭酒和国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称国子助教。

  【监生】国子监的学生。或由学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许,后来成为虚名,捐钱就能取得监生资格。《祝福》中的“四叔”就是“一个讲理学的老监生”,《儒林外史》中的严监生则是一个吝啬鬼的典型。
  【诸生】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或直隶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生员有廪生、增生、附生、例生等,统称诸生。《送东阳马生序》“今诸生学于太学”,则是指在国子监学习的各类监生。
  【童生】文童之别称。明清的科举制度,凡是习举业的读书人,不管年龄大小,未考取生员(秀才)资格之前,都称为童生或儒童
  【廪生、增生、附生】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或直隶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或直隶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或直隶州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或直隶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生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或直隶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
  廪膳生员,科举制度中生员名目之一。明府或直隶州、县学生员最初每月都给廪膳,补助生活。名额有定数,明初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每人月给廪米六斗。清沿其制,经岁、科两试一等前列者,方能取得廪名义。名额因州、县大小而异,每年发廪饩银四两。廪生须为应考的童生具结保证无身家不清及冒名顶替等弊。
  明清两代称由公家给以膳食的生员。又称廪膳生。明初生员有定额,皆食廪。其后名额增多,因谓初设食廪者为廪膳生员,省称"廪生",增多者谓之"增广生员",省称"增生"。又于额外增取,附于诸生之末,谓之"附学生员",省称"附生"。后凡初入学者皆谓之附生,其岁﹑科两试等第高者可补为增生﹑廪生。廪生中食廪年深者可充岁贡。清制略同。

  【秀才】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考场设在府(或直隶州)、县,参加考试人员为童生(儒生),也叫“童生试”,即科举时代参加科考的资格考试,包括县试、府试(或直隶州试)和院试三个阶段的考试。县试一般由知县主持,考试合格后才可应府试(或直隶州试);府试由知府或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府试合格方可参加院试;院试又叫道试,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院试合格后称秀才,即优秀人才的通称,习惯上也称为“相公”,第一名称为案首。通不過的一律稱為童生,有的人年齡很大,參加多次的童子試不過關,還是童生,人們戲稱為老童生。取得秀才资格方可进入府或直隶州、县的官学和正式参加科举考试。
  如王安石《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阿Q正传》中称赵少爷“茂才公”,表示讽刺。  


  【童试、院试】也叫“童生试”,即科举时代参加科考的资格考试,包括县试、府试(或直隶州试)和院试三个阶段的考试。县试一般由知县主持,考试合格后才可应府试;府试由知府或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府试合格方可参加院试;院试又叫道试,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院试合格后称秀才,即优秀人才的通称,习惯上也称为“相公”,第一名称为案首。取得秀才资格方可进入府(或直隶州)、县的官学和正式参加科举考试。
  《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解试、乡试】唐代的解试(州、县的地方考试):凡属于朝廷所设之国子监、弘文馆和崇文馆,以及地方各州县学馆的学生,皆为生徒,经学校考试合格后,便可直接参加朝廷于尚书省举行的科举考试,也称为省试;不由学馆而先经考试合格后,再由州县送尚书省考试,这些考生因随着各州县进贡的物品一同解送,故称之为乡贡。乡贡的人数要多于生徒。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
  唐、五代、宋时州府举行的考试,即明清时的乡试,三天共考三场。
  唐、五代、宋的解试,州、府、国子监主持举行的考试,解试考中者称举子或贡生,第一名称解元。
  明清两代的乡试,考场设在京城和各省贡院(省城),参加考试人员为秀才即相公(生员),主考官为中央政府特派官员,考试时间每三年在各省的省城举行一次,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桂榜;考中者称为举人,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简称“发”,习惯上俗称为“老爷”。第一名称为解元。   

  【省试、会试】即科举中的礼部试,在唐、宋、金、元时称省试,在金、元、明、清时称会试。考试在京城举行,由尚书省的礼部主持。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金、元、宋、明、清四代科举考试之一,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又称御试、廷试,即指皇帝亲自出题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
  殿试是由唐代武则天创立的,女皇武则天 于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金、元、宋、明、清五代的殿试,会试中选者始得参与,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等第。
  金代及第者分上、中、下三甲;
  元代分一、二、三甲,两榜。蒙古、色目为一榜,汉人、南人为一榜。前三人赐进士及第,为一甲;余赐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为二、三甲。
  宋、明、清沿元制分三甲,但不分二榜。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桂榜、杏榜、金榜】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会试发布的榜称为杏榜,考试时间为三月,故又称为“春闱”,放榜一般在四月,往往正值杏花开放,故习称为“杏榜”。殿试后录取进士,揭晓名次的布告,因用黄纸书写,故而称黄甲、“金榜”。多由皇帝点定,俗称皇榜。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
  【举人、解元】意思是被舉之人,是通過鄉試而得來的,鄉試在秋天舉行,也稱“秋闈”。秀才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第一名叫解元。明清的舉人,不僅具備會試的資格,而且可以因此進入仕途,可授知县官职,算是有了做官的“正途出身”。人們尊稱舉人為“老爺”。
  《儒林外史》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兴得发了疯。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  
  【贡士、会元】春天舉行的會試,稱為“春闈”,由朝庭的禮部主持,所以也稱為“禮部試”,“禮闈”等。舉人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稱為“中式舉人”或“貢士”,得第一名者稱為“會元”,他們具備了參加殿試的資格,可以向進士的高峰攀登。
  【进士】进士是古代士子們为谋得最高功名,而通過最高一級考試(殿試),進入為仕的行列,受賜正途出身的榮名。通常是三年考一次,遇到特別的慶典,增加考試,稱為“恩科”。举人或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人們尊稱進士為“大人”。
  一般進士榜分為三個級別,第一等為“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等為“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等為“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殿試的第一名得主被稱為“狀元”。据统计,在我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考中进士近10万人。   
  【狀元、榜眼、探花】殿試合格統稱“進士”。北宋初期時,第一名進士稱為“狀元”,又称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历史上获状元称号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参加殿试被录取的大约七百五十名左右。第二名和第三名均稱為“榜眼”,意思為“進士榜”中的兩個眼睛。到了南宋後期,將第三名進士稱為“探花”,于是“榜眼”就成了第二名進士的專稱,前三名合稱為“三鼎甲”。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连中三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欧阳修《卖油翁》中提到的“陈康肃公尧咨”,陈尧咨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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